第75章 千金与野狗(上)(男配觉醒,原著向if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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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不得善终,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
叶家人死的死,散的散,唯独留有四房和五房苟延残喘,却也过得连普通人都不如的日子。
夜朗对叶家最后的记忆,便是小时候坐在父亲的腿上,伸长了短短的胳膊替他摸扑克牌,似懂非懂地听那些玩德州的术语,比学算数前,更早的知道了同花顺是什么东西。
记忆中,已经不年轻的父亲会为他到手的牌哈哈大笑,对友人说:看到没有,阿真是我的接班人。
后来叶家散了,叶真小小年纪随母为躲避仇家跨海来到大陆这边,改名夜朗。
住在不见天日的弄堂里,也就是那个时候,他认识了陆晚。
刚开始对一切都很不熟悉,潮湿的沿海城市,床底的蟑螂大到叫人头皮发麻;
破烂的窗户刮台风时要用报纸和胶布糊上;
门锁三天两头有撬过的痕迹;
夜晚,楼道中间没有穿着制服巡逻的安保……
夜朗重新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人,来自于某个除夕的夜晚,邻居家的小姑娘递给他了一颗充满了廉价香精气味但是很甜的玉米软糖——
小的时候夜朗牙不好,家里人不太愿意给他吃糖。
虽然夜朗也不爱吃糖。
但不知道为什么那廉价的香精味道就是可以深入脑海,因为这颗糖,早就被突变的生活折磨的沉默寡言的夜朗终于有了第一个愿意说话的人。
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三年级的时候为她第一次抄起了路边的钢筋,打跑了弄堂里总是来找麻烦的六年级学生。
再后来到了读中学的年纪——
他们这种人,肯定没钱读私立,所以某天陆晚说,要搬家去中学学区划分稍微没那么垃圾的斋普区,夜朗稍作考虑,答应了一起。
伴随着年龄的长大,夜朗依旧沉默寡言,但是超高的身高,打遍斋普区无敌手的身手和那张不用刻意穿搭都一骑绝尘的漂亮脸蛋,很快让他成为斋普区的风云人物;
而陆晚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可以说是前后五年内,他们当时读的那个高中唯一一个在全市排名可以对私立中学的优等生造成威胁的存在……
她真的很努力。
陆晚高一的时候,夜朗已经高中毕业。母亲身体不适,不能再出去工作赚钱,夜朗就没有再读书。
或许早就淡化在记忆中的父亲当年说的话是对的,他身上流着叶家的血——
无论是像野狗一样在巷中撕咬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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