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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栏,很快就听见了于瘾叫了下一位歌手,他这才大梦初醒似的,甚至忘了拿出手机摄像,头脑仿佛都已经被一旁的烟味熏得晕晕乎乎。于瘾的身影变得越来越小,最后彻底消失在了他的视野里,钟辞不太能够描述自己现在的心情,他又迷茫地听了几首歌,也没有得听回票价的想法,于是头昏脑胀地逆着人群向外游,就像沙丁鱼群里的一只怪胎。
路灯下有许许多多的Uber,钟辞伸手擦了擦眼睛,想要看清到底哪一辆是在等他。他又往左边走了几步,上了车,正要伸手关车门,却觉得车门就像被卡住了一样,怎么拉也拉不动。
然后车窗外就出现了那件眼熟的蓝青色扎染短袖,是于瘾,竟然是于瘾,于瘾敲了敲玻璃,又露出一个戏谑的笑,没有任何的解释径直地就坐了进来。
钟辞差点忘记了怎么呼吸,直愣愣地盯着身边的人。
于瘾轻轻朝他眨了下眼,笑得很好看,“好久不见。”
“六十二天。”钟辞低低出声。
于瘾有点意外地扬了扬眉,似乎是因为没有遇见过这样刻板精确用天计数的人。
“你……要去哪儿?”钟辞还以为他是提前从演出逃出来没叫车,这还没有开多远,如果于瘾要去什么其他地方的话还来得及。
车载音响好像放到了一首什么歌,于瘾骂了一声英文,就突然从兜里摸出了一对好携带的airpods,一下探过身来就将这耳机的其中一只挂上了钟辞的右耳,又将另一只戴在了自己的左耳上,温热的呼吸柔柔地扫在钟辞颈侧。
对接成功的瞬间,另一首歌就从耳机里流出来,钟辞垂眼去看,对上了于瘾较真的眼神,他利落的眉微微皱起,搭上了钟辞的肩,又轻轻在他耳边开口说,“司机在放Biggie,歌和人一样烂,别听,听他的歌耳朵痛。”
似乎于瘾真的在很多方面都有些掩不住孩子气,他也能够因为把2pac奉为英雄就决定不理智地抵制对头Biggie的全部,甚至还会抱有“一定是他谋杀了tupac”的念头。
他可一点儿也不像个纽约人,钟辞都会觉得他如果不在SVA念书的话一定会搬到西海岸去。钟辞记得于瘾在一个采访里讲过不喜欢纽约,在这座城市里,当他作为一个人耗尽生命经历的起起落落,原来对于这座冷酷的城市却什么也算不上,一丝涟漪也没法荡得出来,这让他感到自己无比渺小。话罢他又自负地朝摄像机扬了扬眉,说他应该天生伟大。
过了很久钟辞才知道,原来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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