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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处于哺乳期,哺乳期的话,除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否则男方是不能单方面提出离婚的。”
果然,听到这里,林依晴的眼睛亮了起来:“那太好了!几位律师,能马上帮我起诉离婚吗!我得把孩子要回来!”
原本还想着和许楠继续过,可如今许楠的操作,直接让林依晴看不懂了,作为一个新晋妈妈,她本能地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如今儿子不知所踪,她再也顾不上什么面子和婚姻的维系,脑子里显然只有一个想法——离婚,找回孩子!
话虽这么说,但实际的操作……
“但事实上,在判决前,如果父亲一方抢夺、藏匿孩子,最后就算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女方,也无法执行判决。”
许诗嘉显然不想刺激林依晴,只能小心地解释道:“因为孩子不是物品和钱财,不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操作,总不能执行法官帮你带人上门去把孩子抢回来。所以最后能做的,无外乎是按照不履行交付子女义务,追究许楠的责任,通过把他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限制他的高消费,或者对他进行罚款、拘留,希望他主动配合交出孩子;可现实里,大量抢夺藏匿孩子的案子,即便法院采用了这种方式,收效也甚微,大部分父亲还是不会交还孩子。”
许明媚皱着眉:“也就是说,即便依晴得到了支持孩子抚养权给她的判决,实际上孩子被许楠抢走,她不仅没法和孩子团聚,甚至连见都未必能见到孩子?”
虽然很残酷,但事实确实如此。
许诗嘉点了点头。
而更雪上加霜的是——
“许楠这样的行为,显然已经早有预谋,恐怕连孩子在哪里我们都没法确定。”
林依晴简直目瞪口呆:“可许楠抢走孩子,这不犯法吗?”
“除非他抢走孩子以后非法送养或者变相把孩子卖了,这可能构成拐卖儿童罪,但如果孩子只是他藏起来自己养,这个行为目前立法上并没有设立针对性的罪名。最多就是按照许诗嘉所说,给他上一个失信被执行名单了。”
林舒努力用能让林依晴接受的话解释道:“你们各自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加上许楠把孩子偷走又耍赖这种行为,可以看出来,和平协议离婚的路恐怕已经被堵死了,你想要争取孩子,只能诉讼,但离婚诉讼是个漫长的过程,一审二审就算能获得支持你的判决,或许也要两三年。”
“而在这两三年里,孩子是长期跟随许楠生活的一个状态,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稳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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