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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着温暖的炉火,手捧着一杯香茗,许多缠绕在一起的回忆开始浮现在奇普斯眼前。那是1896年的春天,他48岁,人到了这个年纪,已经养成了自己的一套习惯规律。当时他刚当上舍监,还要兼顾他的古典文学课,生活过得忙碌而有序。暑假时,他和同事劳登一起去了湖区。他们在那里散步,爬山,玩了一个星期,之后劳登因为家里有事就先回去了。于是奇普斯一个人留在了沃斯代尔黑德[1],在那儿的一间小农舍落了脚。
有一天,他正在大山墙,见到有个姑娘在一处危险的悬崖边使劲挥手。他以为她被困住了,就急急忙忙赶去那边,匆忙之间他却滑倒了,还扭伤了脚踝。结果他发现那个姑娘根本没有遇到危险,她只不过是在和山脚下的朋友远远地打招呼而已。此外,她还是个登山高手,比奇普斯这个所谓的登山好手更加专业。这么一来,英雄反被美人救,而他不管是对当英雄还是当美人都没有兴趣。他并不怎么喜欢女孩们,从来不知道该如何和她们相处。谈起这些“可怕的生物”时,这些九零年代的新女性让他心生惧意。他是个内向、传统的男人,当他从布鲁克菲尔德这个象牙塔看外面的世界时,到处都充满了让人反感的改变。有个叫萧伯纳的家伙四处宣传着极为不妥且应该备受谴责的观点,还有那个叫易卜生的和他那搅扰人心的戏剧。而且新风潮竟然开始允许女人和男人一样骑自行车!奇普斯无法赞成这些现代的新生事物和那种自由观念。如果非要他说出个理由来,他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那就是淑女应该是柔弱、羞怯、举止高雅的。而作为绅士应该有礼貌,还要有点骑士风度。所以,他满心以为在山顶上是不会遇到女人的;更没想到的是,当遇上一个看起来需要男人帮助的女人时,自己反倒被女人所救,这真是太可怕了。不过,要不是有她和她的朋友施以援手,他根本无法走路,两个姑娘好不容易把他扶下山,回到沃斯代尔去。
她名叫凯瑟琳·布里奇斯,25岁,论年龄小得可以当奇普斯的女儿了。她有一双蓝色的、忽闪忽闪的眼睛,脸颊两旁长着雀斑,留着一头小麦色的柔顺长发。她是和朋友一起来度假的,也住在一个农场里。她觉得奇普斯是因为她才扭伤了脚,所以她骑车去了这个温和、面容严肃的中年男人休息的地方。
温和、面容严肃——这是她对奇普斯的第一印象。当奇普斯看到她会骑自行车,而且居然敢独自一人到农舍的客厅见一个陌生男人,他不禁茫然地想:这个世界是怎么了?奇普斯的脚伤令他不得不顺从于她的照顾,很快,他也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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