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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泰德·福吉。
只要看见信封,我就知道是他的信。我从来没有重读过。仅仅因为好奇,我又打开了看。我通常讨厌用打字机来写信,因为感觉这样没有私人的接触。不过,今天晚上实在是太累了,陌生环境的一切都给我压力,我希望你能原谅我。打字机打的,或者手写的信,我以前习惯据此判断有没有爱,如果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的话,它强烈到几乎足以令我崩溃,让我晕厥。泰德·福吉当了六个月的朱比利广播电台播音员,大概正是我高中毕业的时候。妈妈说他对我来说年龄太大了。她可从来没有这么说过克莱尔。可是,那时候,他也不过二十四岁。他在一家结核病疗养院待了两年,所以显得比实际年龄大。我们常常去爬沙勒维山,他对我说当死亡和他面面相觑时,他是如何活了下来。他明白亲密关系的价值,但是他能得到的,却只有孤独。他说,他想把脑袋靠在我的腿上哭泣,但是每一回他真正做的可不光是这个。他离开以后,我就变成了一个梦游者。我只有下午的时候才起来,腿轻飘飘的,去邮局开邮箱,看看有没有他的信。除了这一封,从来没有。地点也让我烦恼。沙勒维山,电台,王后酒店的咖啡店。我不知道在这家咖啡店里度过了多少辰光,脑海里不断地温习我们曾经有过的每一句对话,眼前他的每一个表情都栩栩如生,那时候我还不明白渴望并不会把他再次拽进这扇门来。在那里,我和克莱尔成了朋友。他说,我看来需要打起精神。他告诉我一些他的故事。我从来没有告诉他我的问题是什么。不过,当我们开始外出约会的时候,我对他说,我能给的,只有友情。他说,他会珍惜我的友情,耐心等待。他的确这么做了。
我从头到尾把信读了一遍,我想—我也并非第一次发现,看这种信,任何一个傻瓜都明白是什么意思。我希望你能知道,我对你有多么感激,感激你的温柔,感激你的理解。而那个时候,温柔则是唯一滞留在我心里的词,它给了我希望。我以前想,等我和克莱尔结婚的时候,我就把这封信扔掉,那么,现在为什么不扔呢。我把信从中间一撕为二,再撕,和下课就撕碎笔记一样容易。因为担心妈妈对废纸篓里的东西评头论足,我把碎片揉成一团,放进了钱包里。我躺在床上,开始想几件事儿。比如,要是我没迷恋泰德·福吉,我对克莱尔的想法会不会有所不同?不太可能。要是我没有迷恋泰德·福吉,那大概永远也不会为克莱尔费心了。我会离开这里,做些全然不同的事儿。但是,现在想这些没有用。他开始的过分激动让我内疚。我以前瞧不起他秃掉的圆脑袋,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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