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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出附着的浅色人造纤维—一件睡衣。睡衣是我无法忍受的衣服,因为它们在人睡觉时随着人的体形贴在身上,还让你的两腿之间没有遮盖。内奥米和我小几岁的时候,经常画有令人吃惊的生殖器的男女,肥胖的女人,长着针一般竖起的阴毛,就像箭猪的背。穿着睡衣让人无法不意识到这可耻的一团,宽长裤可以体面地将之隐藏和包裹起来。母亲星期天早餐前穿着宽大条纹的睡裤,褪色的铁锈色晨衣,带有缨穗的带子,拖鞋是羊毛护套,鞋底是缝上去的那一类。
尽管两人很不同,弗恩和母亲还是朋友。母亲重视人们在世界上的经验,接触任何知识和文化背景的人,以及最终在诸伯利引起怀疑的任何建议。弗恩不总是在邮电局工作。她曾经在皇家音乐学校学习声乐。现在在联合教堂唱诗班,复活节唱《我知道我的救主还活着》,婚礼上唱《因为》、《答应我》和《伊甸园上空的声音》。星期六下午,邮电局关门,母亲和她会听美国大都会歌剧的广播。母亲有一本关于歌剧的书。她会拿出来跟着看故事情节,辨认配有翻译的咏叹调。她问弗恩问题,但弗恩不像你想象的知道那么多,她甚至连她们在听哪一部都搞不清楚。但是有时候,她向前倾斜着,胳膊肘放在桌子上,不是为了放松,而是留心地支撑着身体,不顾忌地唱着外语歌词。“都—达—都,达,都,达,都都—”她声音里的力度和严肃总是令人惊奇。她不觉得难为情,释放着她在生活中并不在意的宏大的夸张情感。
“你打算唱歌剧吗?”我问。
“不。我只想在邮电局工作。哦,我想,又不想。工作,训练。我没有这个野心,我想这是我的问题。我总是愿意过得开心些。”她星期六下午穿便装,凉鞋露出胖墩墩的涂了指甲油的脚趾。她把烟灰点到了突出的好像怀了孕的肚子上。“抽烟弄坏了我的嗓子。”她沉思地说。
弗恩的演唱风格尽管令人羡慕,在诸伯利却被认为和炫耀差不了多少,有时孩子们会在街上学她尖声或颤声唱歌。母亲认为这是迫害。她从一点儿迹象上就能构想出这种情况:搜出开陆军剩余物资商店的犹太人夫妇,或洗衣店里矮小的不爱讲话的中国人。她带着令人不知所措的同情以及大声、缓慢而友好的姿态。他们不知道怎样对待她。弗恩没有受到迫害,我可以看得出来。虽然我的老姑妈们,父亲的姑妈们,会奇怪地提到她的名字,似乎她的名字里面有个核,她们要吮吸然后吐出来。内奥米的确告诉过我,“弗恩生过一个孩子。”
“她从来没有。”我无意识地反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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