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金福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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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过去了,尽管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但仍然没有找到老王。金福对自己被禁闭起来开始牢骚满腹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老王仍杳无音信。毕达弗也感到有点坐立不安。尽管一开始,他认为老王要谋杀金福的可能性不大。不过,他对此还是百思不得其解,总觉得中国与美国不一样:在中国,奇怪的事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他与金福的看法一致,老王不明不白地失踪了,预计他会像一声霹雷般地从天而降,履行他的诺言。一旦将金福杀掉了,他就会到百岁寿险公司来领取那份赏金。
因此,有必要通知老王,而且最好直接通知到他本人。但这似乎不太可能,只能由别人来转达给他。要想尽一切办法,尽最大可能找到他。毕达弗想,恐怕这种计划不能成功,但总得试一试。他决定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于是,他不仅反复地在《北京周报》、《清报》以及其他在香港、上海出版的中文报纸上登启事,而且通过电报将这些消息传到欧美各大报纸上以广而告知。
第一次通告是这样报道的:
王,上海人,在此正式通告,他与金福(也是上海人)5月2日签订的金福决定死于百岁寿险的合同无效。
真是一则奇特的寻人启事,后面紧接着是更具体的细节。
酬谢——注意:如有知上海王先生的下落者,请向百岁寿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威廉·J·毕达弗报告,我们赏银子1300两或2000美元。
老王要在几周内杀死金福似乎是不太可能的。当然,他也许就藏在附近不远的地方,时刻可以抓住有利时机。不过,毕达弗感到没有必要太提防、太紧张。
几天过去了,事情仍然没有什么进展。最后,毕达弗觉得有必要改变方式,按照美国人很熟悉的方式刊登寻人启事。这一举动还真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力,结果掀起了一场巨大的波澜。一天早上,报纸上用大写字母开头,刊登了一段告示:
王!王!王!
第二段写道:
金福!金福!金福!
两则告示,在全国范围里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并传出了一桩桩笑话。
人们不禁要问:“王在哪儿?”“王究竟干了些什么?”“谁见到过王?”人们街谈巷议,提出了种种猜测和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只要读过这两则告示的人几乎都受到了影响,连小孩子们都是这样,他们跑上街头,大声叫喊:“王!王!王!”
金福的名字迅即传遍了全国,妇孺皆知。这位尊敬的神仙最大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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