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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的一个保证。
年轻的格尔拜森人想干商人这行当,他认为在德赖斯兄弟的商号里当一名学徒,前途并不光明。德赖斯兄弟俩的银行和商号是老行当,并享有盛誉。兄弟俩每年都要从这所学校的毕业班中挑选一至两名最好的学生到他们的商号里当学徒。因为学徒时间为三年,因此商号里的学徒通常为四至六人。商号对这些学徒只管饭,不发工资。三年期满后,这些学徒可以拿到一份学徒结业证书,这可以作为全国通用的就业证明。
这一年,埃米尔·科尔布是唯一的新学徒。对此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光荣,相反觉得他要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因为作为新来者,他得为所有的年长的师兄们擦靴子,哪怕是只比他早进一年的师兄。无论是哪个师兄,只要有什么事怕做,或者想捉弄他,就大声叫唤埃米尔,他的名字就像勤杂工手中的铃,不时地响起,忙得这个年轻人很少有什么空余时间在地下室一角,在油桶后面,或者在阁楼上的空箱子旁,去憧憬那光辉的未来。在这种严酷的生活中,能稍稍得到一些补偿的,只是对美好未来的向往,还有那不赖的伙食。德赖斯兄弟只雇用了一名费用较高的见习生,他俩利用学徒为他们赚了不少钱,他们很会精打细算,但在伙食方面对下面的人并不苛刻。小科尔布每天三顿饭都能吃得饱饱的。尽管吃得不错,但他不久便学会诅咒伙食,这只属于学徒们的一种习惯,就像他早晨习惯于擦靴子,晚上习惯于吸偷来的烟一样。
自从上了班,就如同进了地狱,并且他从此还得同自己的好朋友分手,这的确使他很苦恼。弗朗茨·雷姆皮斯被他的父亲安排到外地当了一名学徒,有一天,雷姆皮斯来与他告别。弗朗茨安慰他说,他们俩可以不断地通信。但这对于一贫如洗的科尔布来说等于白说,因为他还不知道买邮票的钱在什么地方。
不久,雷姆皮斯果真从莱希施德滕寄来了一封信,他在信中炫耀,为了庆贺自己参加工作,在当地举办了一次宴请。这封信激起了科尔布认认真真地写一封长长的回信的欲望,他花了好几个夜晚起草这封信。信虽然写好了,却因没有邮票而无法寄出去。但他终于将回信寄出了。他这样评价第一次失足,第一次失足是为了珍贵的友谊,这似乎可以推去一半的责任。他得去邮局寄几封公函,因为时间比较急,大师兄将邮票直接交给他,让他贴在公函上寄出去。埃米尔利用这次机会,将一枚漂亮的新邮票贴在给弗朗茨的回信上,这信就放在他贴胸的口袋里,而有一封公函则没贴邮票就直接投进了邮筒。
做过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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