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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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可以说郡守一般是当地一把手,刺史只是当地二把手甚至三把手,毕竟还有个军事主官。”
“但是很快,因为刺史没有人监督,皇帝又相信刺史,在东汉的时候,刺史的权力越来越大,因为害怕刺史跑去和皇帝讲自己的坏话,郡守在做决定之前都要先请示一下刺史,刺史认为可以的他们才会继续做,两者的地位已经发生了颠倒对调。”
“东汉末年,州已经从监察的区划变成了行政的区划,刺史已经实际意义上成为一州集行政、军事、司法、监察于一体的主官。”
“这时候,刺史已经变成了我监督我自己,监察的意味已经逐渐消失了。”
听到伍爱华这话,汉武帝不由皱眉:“没有监察,郡守为所欲为,有了监察,刺史为所欲为,朕设置的刺史变成这样,东汉究竟是怎么做事的?!”
自己手上好好的制度,怎么到东汉就变了味了呢?!
“说完法庭的人员组成,我们来说说审判的程序。”
“汉朝对被告人审讯和判决,叫做鞫狱。”伍爱华首先解释了一下名词:“鞫是指的从审讯到判决的全过程,而狱说的就是判决之后进入监狱的全流程。”
“鞫包括了辩告、讯问、刑讯、杂治、读鞫、论决、乞鞫等过程。”
【汉朝司法程序也挺复杂的】
【这说明汉朝法治其实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了】
“辩告,很多人看字面意思,会误以为是要进行辩论、辩解、告状,其实辩告是审理之前,司法官员向当事人宣告相关法律要求,并且强调不得伪证,诬告要反坐。”伍爱华解释道:“和庭前宣誓是一个程序。”
【乖乖,古代这流程还挺先进】
【作证之前发个誓,英美法系老操作了,该不会是和我们老祖宗学过去的吧?】
“讯问的话,就是当场询问当事人、证人,做好记录,这里汉朝还有个‘传复’的手续,是说三天后重新把人找回来再问一遍,看看和之前的记录有没有出入,好判断有没有人说谎。”
“至于刑讯,大家就都知道了,找不到结果的时候,严刑拷打当事人或者嫌疑人,获得他们的口供。”
“在古代,单凭口供也是可以定罪的,不像我们现在,就算当事人自己承认,只要没有足够的证据佐证,也不能判定他有罪。”
【其实这样减少了刑讯的出现】
【口供毕竟能够造假,万一是替人顶罪呢?】
【人家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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