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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吱声了。他是属土豆的,甚至常常还等不到和别人吵“开了锅”,自己就先“面”了。五四呢,又是条吃软不吃硬的汉子,照例于英雄一打蔫,他就必定收场。不过在这件事上,他的确恨于英雄聪明得过了成色。当一个人聪明总是以诡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时候,聪明也就不那么讨人喜欢了。
昨天下午他们在清河农场审马有利的时候,于英雄就耍开了他那套小聪明。本来一直是由五四主审的,他只在边上做记录,可是当五四刚刚问完偷车的简单经过,正要言归主题,往下问偷车以后的情况时,于英雄却突然插问了一句极为重要,而且极有用心的话。也许他是早就准备好了要在这个当口上插问这句话的。
“马有利,你盗窃成功以后,把赃物窝在谁家了?”
徐五四当然听得出来,于英雄故意不使用“摩托车”这个表示物品自然形态的词,而用了一个表示物品社会形态的词——“赃物”,后面又要言不烦地落明了一个“窝”字,这样一来,这句貌似简单的问话,就先把个“窝赃”的前提定下来了,被审者要是漫不经心,沿用他的“窝”字往下说,那么无论是谁保管了这辆摩托车,性质都在窝赃之列了。果然,马有利毫无戒备地答道:
“窝在葛建元家了。”
于英雄如愿以偿,脸上带着踌躇满志的暗笑,飞快地把马有利的话记下来了。徐五四不好当着犯人的面驳他,只好补充问道:“葛建元知道不知道这车是你偷来的?”
“这他可不知道”。马有利马上回答,“我只告诉他这是我一个朋友的车,托我卖的,这车在他家也就放了不到一星期,我就找好了主儿,推走卖了。”这回,不知是有意无意,马有利没有再用“窝”字,而换用了一个“放”字。
审完马有利,他们回到农场招待所,于英雄掩饰不住满身的得意,姿势舒服地躺在床上,架在床背儿上的两脚不住地晃着拍子,对五四笑道:“怎么样,不是吹,马有利这号角色,闭着眼也能把他审个底儿掉。我现在算悟出来了,事在人为,案子能不能审得出来,一半要看审讯的技巧运用如何了,这里头,可有学头儿呢。你看,这可是他自己承认的,赃物窝在葛建元家了。”他呵呵地笑起来。
徐五四的反应却是冷冷的,“吹什么呀,你那属于指供引供,公安部发的教材上明文禁止的,你真懂假懂!”
“指供不指供的,反正咱搞出的材料能说明问题就成呗。”于英雄从皮包里取出审讯记录,一边翻一边欣赏地说:“你看,写得很清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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