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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行当真不好受。"
"那么,"他就又张着口望着我,"你要这鱼吗?你不要鳖,这鱼好吃哩,五条,一元钱,行吗?"
不知怎么,我竟把这鱼买下了。我明明白白知道这鱼我是不会吃的,因为我的房东对我说过他们最闻不惯那鱼腥味儿,他们的锅会让我煎鱼吗?何况我又不会做。但我却掏出一元钱把这鱼买下了。
他很是感激,好像这一元钱不是他以鱼卖得的价钱,而是我施惠他的。他话多起来,说这河里鱼鳖很多,他们以前全是捉鱼鳖去玩,那鲇鱼最难捉,必须用中指去夹,要不就一下子溜脱,别小看那一斤重的鱼,在水里的力气不比一个小狗好对付。又说鳖是有窝的,发现窝了,一叉下去,就能扎住。中午太阳好的时候,鳖就爬出河来晒盖,要打翻它,要不那龟xx出来,会咬住人不放,如何打也不肯松口,必须等到天上打响雷,或者用刀剁下那头来。他又说,后来城里的人喜欢吃这些乱七八糟东西,他们就有了挣钱的门路。
"我们忘不了城里人的好处!是他们舍得钱,才使我们能有零花钱了。"
我说,话可不能这样说,应该是你们养活了城里人。不是你们这么下苦,城里人哪儿能吃到这些鲜物儿?他不同意我的观点,和我争辩起来,末了就笑了:"城里人什么都吃!是不是死猫死狗地吃多了,口臭了,每天早上才刷牙呀?"我哈哈笑了。
"真有趣!"我说,"你今年多大了?"
"三十四了。你看着老吧,其实是三十三,七月十六日才过生日。"
"孩子几岁了?"
"我还没结婚呢。"
没结婚?我不敢再问了。因为在山地,三十多岁的人没有结婚,是一件十分不体面的事,如同有了天大的短处,一般忌讳让人提起的。
"其实,媳妇是在丈人家长着呢。你说怪不,我们村的媳妇,有的在一条巷子里,有的在几百里的地方,婚姻是天生一定的,这我是信了!"
"你的那位对象住在哪儿呢?"
"我不知道,我想她很快就给我来信了。"
我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再问时,他掉头走了。走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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