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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没有忘记的话,金·富力士——这个名字的主人,是一个无论从什么方面来看都十分神奇的少年。
“神奇”不是贬义,而是各种意义上的真的很神奇。
轰焦冻和爆豪胜己当然都记得,他们跟埃利克离开后又收下的那个小“小弟”是打过照面的。
时间是上一次,a班所有人被埃利克一起提拎到据说是某个人的“梦”里的时候,地点也就是那个逼真又奇幻的梦中了。
随身带着钓鱼竿的黑发少年一脸元气,像是什么时候都精神满满,性格也开朗,自是格外讨人喜欢。
即使到了现在,轰焦冻还对金·富力士印象深刻——那个,不只是因为他被迫跟金坐在一起打了好几天游戏。
他不知道名叫金的少年从哪里来,但既然是能被埃利克收做“小弟”的人物,那应当就不是普通人。
况且,金看起来乐观积极仿若寻常可见,轰焦冻却一直觉得这个少年很值得注意。
金的身上,给人一种迷雾重重之感。
最突出的表现为,有时候听他说话,初时听着好像没什么问题,但过了一会儿反应过来,就会发现,这少年好似随口说的一句话,全都精准无误。
好似在“现实”成真之前,他就已经看穿了迷雾之后的本质,然后,便以天真烂漫的语气说出来……
哦。
关于这一点,埃利克好像提过一次。
“那小子的直觉准到可怕,你之后就知道了。对了,小心一点哦。”
——小心,不要被打击到了哦。
轰焦冻不会被打击的。
但他不得不承认,金·富力士,的确是一个可怕的十三岁少年。
金给未来的职业英雄留下了极为深刻的“深藏不露”的印象。
嗯,深藏不露,实在是有点难以言喻的捉摸不透……
打游戏打遍全场,到最后只有传说中的超能力者初中生能与之抗衡;时常说出惊人之语,仿若有一双敞亮敞亮的眼睛。
最可怕的是,这个少年——
仅凭扳手腕!就把一年a班所有人打!倒!了!
啊啊,如今的他们也一定还记得当初的“耻辱”吧。
完完全全地使出全力,没有因为对手年龄小而留手,青筋炸起,拼命得面部肌肉抽搐——都这么努力了!
“呃!”
“不……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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