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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让当事人保个证,道个歉,也就不了了之了。警察不是保镖,不可能全天守着被害人。
但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她还算过得相对太平,虽然脸上的瘀痕许久都散不去。
再后来我离开了那个公司,在机缘巧合的一次饭局中竟然与华姐老公成了同桌。他听闻我的身份后,大声指责:“原来就是你教我老婆报的警!”我抬起头踩着高跟鞋高大威猛地站在他瘦小的身体面前说:“怎样?”他还想继续抱怨,却很快被朋友拖走。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我也再没和华姐有过任何联系,也不知她最终有没有离婚,是否还在日复一日地过着好了伤疤忘了疼的生活。
其实在认识华姐之前,我还结识过一个类似的女孩。那会儿我们年纪都还小,成天就知道在一块儿玩,因为彼此的男朋友是共事的,所以我们也经常会碰面。已经不记得那女孩叫什么了,但她俊俏的小脸却清晰地留在我记忆里,标准的瓜子脸,一双秀眉,一对大眼,眼尾有稍许上吊,显得整个人冷峻又有几分甜美,更不用说十八九岁时那饱满的胶原蛋白。她极漂亮,男朋友却极丑。秃头加龅牙,五短的身材,暴虐的性格。
关于他的傻劲儿,江湖上流传着这样的传说。
在一次打出租车外出中,我们当地的规矩就是出租车跳表跳到五毛,就四舍五入收个整数了。可他不答应,非让司机找钱,司机不找就摩拳擦掌准备开练,吓得司机把身上的钱全掏了出来,最后他拿了五毛钱飘然而去。
是说她瞎了眼也好,男朋友有能耐也罢。总之他俩就是好了,而且还好了好些时间。整天出双入对,形影不离。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她戴墨镜了,戴墨镜不奇怪,但整天戴着进入室内也不摘下来就有点奇怪了。年少无知的我不依不饶起来,她哎呀呀没办法摘下了眼镜,赫然一记硕大的瘀血印在眼眶上,她垂下眼不敢与我对视。
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一点小事,然后戴上眼镜继续一起吃喝玩乐。那时候才看过《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我一肚子满满的正义感,一个箭步跳到她男朋友面前大声质问起来,当然也很快被自己当时的男朋友给拽了回来。
偶尔,她实在受不了的时候也会跟我吐槽,说一说他俩之间的事情和她的委屈,我也施展浑身解数,不断地劝她与他分手。男女之间正儿八经谈恋爱,怎么能动手?而且这是一个很坏很坏的头,有了第一次你容忍了,很快便会迎来第二次。
有一天她男朋友问我,为什么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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