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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我初涉职场的时候,整个人就是一个大写的穷,穷人没有乱花钱的理由,于是我还是一个大写的抠。节俭到某天从兜里掏出一百元,同事都会惊呼,而我羞赧一笑说今天要充话费的程度。
还好,有良心的就业单位为我提供了工作服,于是一切都变得很简单。无论冬天还是夏天,永远一身工作装来回换洗,省去了许多搭配服饰的时间,当然也省去了许多购买服装的金钱。当时的我快乐又简单,像个无忧无虑的小伙子。
既然省,就要省全套。上二手车市场——其实估计就是赃车销售处,整一辆还算硬朗的自行车,要不了一百块钱。一天来回二十公里,就这么骑开了。
我是一个很彪的人,许赢不许败,还挺要强。怎么说呢,虽然骑在大城市的主干道上,马路两边各种豪车川流不息,但我从来不因为自己的二手小破自行车而感到羞愧。反而浑身是劲儿,只要有同类车型(自行车)出现在视线里,就一定要追上人家,走在这条路上,至少我是眼前的冠军。南方的夏天很热,太阳也很厉害。我常把袖子撸得很高,露出一胳膊耀武扬威的汗毛,和着晶莹的汗水,在骄阳下油光发亮,无比健康。看着自己越来越黑,我一点也没着急,享受这份阳光给予我的纪念品。只是当年晒得太过,乃至时至今日都无法还原肤色。
每天的工作餐也是从家里带,一是因为家里困难,二也是承蒙有老爸照顾着我。一点肉炒一点菜是每天雷打不动的标配。从小胃口就好的我,饭量比一般女孩都大,吃起饭来跟猪似的,哼哧哼哧地就吞下去了。别人吃吃停停再聊聊天起码要吃半个小时,我的嘴在面对食物的时候一个字都没空说,快的时候五分钟就能解决战斗。搞得我当时领导都看不过去了,总趁我还没来吃饭的时候,悄悄打开我的饭盒往里面放一些她的好菜。碰巧其他同事队伍里也不乏胃口很小的小公举,家里人招呼得好,汤啊菜啊整一大桶带过来,她们只吃一点点就饱了,然后全部便宜我……那时候的我就像吃百家饭一样,吃完了自己的又吃她们的。群众的剩饭剩菜是无穷的,严禁浪费粮食的我吃得滚瓜溜圆,曾一度达到历史体重的巅峰。
生活的圈子也十分简单,上班、下班、休息、宅家、做饭。朋友就是同事,同事也是一水儿的姑娘。就这样傻呵呵乐呵呵地过了好长时间,然后有同事看不下去了,苦口婆心地对我说:“凭你的姿色,何不找个有钱的男人改善一下物质条件?你看那谁谁,把那些男人哄得团团转,昨天又买了块新表。”
我抬头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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