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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同城生活的她,有着自己的家庭。我每周都会过去报一个道,吃一顿饭,然后目送她匆匆忙忙地去打麻将。她当时的男人对我还算比较上心,出门前总刻意给我留半包烟,谁知道她如此狡诈,出门前竟然数烟。每当此时,暴打可免,痛骂却难逃。
而在家里一心上班给我赚学费的他,怎么都无法想象,他的“心肝宝贝崽”每天跟他装模作样挂上电话之后,是如何故作潇洒地燃起一根劣质香烟,在寝室的床上翘着脚学习着脏话大全,把课本丢在一边。
时间久了,连学校都不回,老师们也逮不到我。就这样混了两年,我贪图那一点点钱还把学籍给退了。这意味着我跟这个学校再也没有关系了。
对于这天大的事,他俩并不知道一丝半毫。
直到有一天她心血来潮,跑来学校看我,走到寝室一看铺盖早已被卷起,不见我的踪影,方才得知我已经退学。气急败坏的她很快联系了他。几乎崩溃的他丢下手中的工作,赶到我面前。那一天,我原形毕露,抬不起头,而他苦不堪言,灰心丧气。应该是大脑想要逃避过去的不堪,关于当晚,我只记得他端起杯子喝水时那只颤抖的手。
相依为命的弊端就是这样,一人惹事,全家遭殃。
没有办法,书总是还得读下去的呀,不然孩子的前程如何是好?
已经没有退路的他,为了能够“看着我”,辞掉了单位的工作,来到了那个城市,在烈日炎炎的街头,又是那辆自行车,带着已经一百二十几斤的我四处奔走,寻找下一个学校。终于被他找到一家补习班,跟老师一沟通,文化课已经丢到九霄云外去还可以学点艺术,重新考个学校,很快就办好了入学手续。
可惜那个时候的我,依旧没有醒过来。
当时的他,月薪五百五十块,要给在学校的我每天十块钱的伙食费,已然剩不下多少。他担心他爱吃肉的“心肝宝贝崽”吃不好啊,便隔三岔五就骑着自行车,穿越大半个城市来到学校为我送菜改善伙食,不是一锅红烧肉,就是一只卤猪蹄,或是一大碗排骨汤。他就用个小小的电饭锅炖熟,再用绳子捆好锅盖,装在车篓子里,送到我的面前来,一起吃完,再骑回宿舍,准备第二天的工作。这样的饭,我应该吃过好多顿,到现在也想不起来我们是坐在哪儿吃的,只觉得他给我的一切照顾与付出都如此理所应当,非我莫属。
想来,在他的心里,我即便再胡闹,也是天底下最乖最好的女儿吧。从小到大,舍不得骂舍不得打,从不埋怨,连要求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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