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竹山的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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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平此事,明摆着是不想走官家(衙门)这条路(大概是碍于李瓶儿的情面)。他给了两人四五两碎银子,许诺事成之后再谢,目的也只是为了出口气。张胜和鲁华接过银子,便对西门庆说:“你老人家只顾家里坐着,不消两日,管情稳拍拍教你笑一声。”
奇妙的是,张胜和鲁华想出来整治蒋竹山的招数,竟然是伪造一份借款文书,逼勒蒋竹山还钱,借机痛打他一顿,最后,一根绳子将他绑了,拉他去见官。也就是说,即便是街头上的架儿、泼皮无赖和鸡鸣狗盗之徒,想要设局整人,竟然也要借助法律和官衙的力量。他们事先伪造了契约,确保一旦见官,在大堂之上要有必胜之把握,可见两人经过了周密的筹划。由此可见,在《金瓶梅》中,法律及其威严,确实无处不在。
事实上,张胜和鲁华的设计是有道理的。他们费了这么多的周折去摆布一个人,并非多事。相反,这一计划显示了张胜、鲁华的深谋远虑。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张胜、鲁华像黑社会一般地行事,找上门去打人,打了人就跑,会有什么结果呢?毫无疑问,喜欢咬文嚼字的迂腐郎中蒋竹山,照例要去报官申冤。张胜、鲁华是街头有名儿的小混混,平时劣迹斑斑是一定的,到时候一旦官府依律拿人,他们必然会陷于被动,说不定反而还要西门庆替他们出面,拿银子去打点搭救。
那么,假如蒋竹山无端被打,他是否一定会报官呢?答案是肯定的。这涉及到明代特殊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教育普及等问题,《金瓶梅》对此多有反映,关于这一点,容后再谈。
我们不妨来看一看由张胜和鲁华所伪造的这份借票:
<blockquote>立借票人蒋文蕙,系本县医生,为因妻丧,无钱发送。凭保人张胜,借到鲁(华)名下白银三十两,月利三分,入手用度。约至次年本利交还,不致少欠。恐后无凭,立此借票存照。</blockquote>
小小借票,看似细枝末节,实则大有讲究。
首先,街头混混鲁华、张胜写不出这样的借票,需请人代写。且借票中写明蒋竹山借款之缘由为“丧妻无钱发送”,亦符合事实。可见,两人事先必定经过仔细的谋划和斟酌,说不定还请教过“法律专家”,此为省叙,兹可不论。
其次,按照明代借贷之法,凡借贷契约须由中间人担保,还须写明借款数额、利率和还款日期。以上种种,借票并无遗漏,一应俱全。可见,张胜、鲁华所伪造的这张票据,当出于刀笔讼师之手。一旦作为呈堂证物,完全经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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