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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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也是人之常情。尤其是《金瓶梅》所描述的那样一个法律废弛、官商勾结、有权者一手遮天的现实之中,邻舍们采取这样的态度,虽然世故狡黠,也不能过于苛责。得罪西门庆的后果,他们是知道的——开棺材铺的宋仁之下场就是现成的例子。他们的沉默不能表明他们没有正义感和道德感,他们毕竟没有认假为真,更没有助纣为虐。不过其言谈的分寸,在残酷现实的规训中,拿捏得如此恰到好处,也不能不让人感到吃惊和悲凉。
若说邻舍们深明世故,敏于自保,胆小怕事则可;若说他们从不多管闲事则不可。如果没有什么危险或伤害,如果让自己处于相对安全的“看客”的位置上,他们是很喜欢管闲事、凑热闹的,有时甚至还要去扮演“正义”与“公道”的角色。比如在西门庆与潘金莲通奸之初,邻居们怂恿“楞头青”郓哥前去捉奸,就是一例。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武大郎之横死,邻居们的“多事”是有一定责任的。
再比如说,小说的第三十三回,王六儿与自己的小叔子“二捣鬼”通奸,这本来不碍邻居们什么事,可他们偏偏很生气。不仅晚上趴在人家院墙上偷看取乐,甚至还派出一个小孩儿假装捉蛾子,白天藏在王六儿家中,以便等到邻居们晚上来捉奸时能及时地打开院门。众人抢进房门时,一个个手脚麻利,十分敏捷。“二捣鬼”还想夺门而逃,早被人打倒拿住。而赤身裸体的王六儿正要穿衣服,不料冲进一个人来,不由分说,先把她的裤子抢在手里。当嫂子王六儿(至少未穿裤子)与光溜溜的“二捣鬼”被游街示众时,整个街巷为之轰动。
看客中有一个陶姓的老者,一面欣赏裸体游行,一面还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评论道:“可伤!原来小叔儿要嫂子的,到官,叔嫂通奸,两个都是绞罪。”按照大明律,叔嫂通奸确为绞罪,这说明老者闲来无事,在法律方面颇下了点功夫(《金瓶梅》中的邻舍们对法律条文大多谙熟于心,这足以说明当时朝廷的“普法运动”效果卓著)。“可伤”二字,表明老者多少还算是一个“软心肠”的人。只有当别人问他:叔嫂通奸是绞罪,你老人家一连扒了三个儿媳妇的灰,又该论什么罪呢?老头儿眼见问者不善,这才“低着头一声儿没言语走了”。
王六儿与其丈夫韩道国都是身份低微的人。邻居们在不用害怕他们报复的前提下,是很乐意去干“捉奸在床”一类的勾当的。不仅自己欢度节日,还顺便可以维护一下社会道德。
每读《金瓶梅》,常常会不自觉地将当时社会的世情与今天的现实进行比较。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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