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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死刑的复核,是皇帝的专利。每年秋审,全国的死刑判决,都要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抽调专业人士组成的秋审司来把关。对每个死刑案件都要进行详尽的复查审理,最后形成一个文件(说帖),交由皇帝定夺。而皇帝的复核也不是走过场,凡是说帖不清楚的案件,都要调来案件的卷宗,仔细研究。一般来讲,死刑案到了皇帝那里,多少都会有所宽大,放一码。比如斩刑改绞刑,绞刑改斩监候。但这样慎刑的王朝,在具体的司法审理和地方治理中,却往往是严刑峻法,一味滥杀,两下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是这个王朝治理的两副面孔。
尽管在王朝时代,对于地方官来说,他们法定的职责排在第一位的,不是征粮征税,也不是审理诉讼,而是教化,导民为善。但是,这样的儒教说法,其实没有多少地方官真的当回事。尤其是在所谓民风强悍、刁民比较多的地方,地方官一般都是法家面孔,能杀就杀,尽量多杀。班房关押这样恶劣而非法的手段,谁做了县太爷都会用的,所差的就是用多用少的区别。最关键的是,用这样的手段,即使把人整死,只要没有碰到当地的巨室大户,没人把事捅到上面去,死多少基本上都没有事。官员审讯人犯,用刑用大了,人死在当堂,官员要背罪过,关在监狱里的人瘐死数目多了,于官员的考核也大有碍。但是在班房里死了,上司大抵睁眼闭眼,皇帝也装作不知。只消不进入司法程序,一切都可以视为没有发生,哪怕里面的事情超级令人发指,地方官好官照做。
儒表法里的统治,班房就是一个最鲜活的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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