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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怀疑自己,我过的究竟是谁的人生?我不可能永远是那个童年的童话,我,也要长大。”
我当即打电话找了网络公司的朋友,追踪到了发来信件的IP地址。于是那个十一假期,我多请了三天假,买了夜航的机票,去了海腥味泛滥的东南沿海的小镇,而他们却已经离开。
坐在海边渔家的船头,夜晚的沙滩渔火,和十月初秋的海水起落,离开的你,心里纵深的沟壑究竟是什么模样?或许,我们终究不是家人。没有血液里纠缠的联系,于是断得如此彻底,谁也不想去指责去怨怪。我随手打捞起漂浮到船舷边的海藻,徒留一手的腥绿。
我对深夜的海洋充满了恐惧,童年,这样的恐惧,你懂吗?
而现在,她就坐在我的面前,好像一切不曾发生。而我,就趴在饭桌上,在上网本上打寻猫启事,挑选合适的照片。
这只叫做百鬼的虎斑猫,是我在去岁寒冷的圣诞夜,于天桥上冻得瑟缩的老妇人处买来,它的样子懒散而眼神警惕。那个下着雪的夜晚,我抱起百鬼回家,而一周之后,我却于苏州街地铁站口的灯柱上看到了寻猫启事,“原来,你是走失了。”
我按着手机号打出去,我说:“你好,我可能捡到了你的猫,我如何去找你确认?”
电子信号彼端的男子报了知春里附近的一个路名,“小众音像店,我是店主。”
于是当晚七点,我抱着“百鬼”出现在小众门口,正在门口给那一大缸颜色亮烈的热带鱼喂食的店主抬起头,“真不幸,它没有越狱成功。”
我说:“它好像已经接受了它的名字,百鬼。”
他说:“我怎么谢你呢?吃饭?喝酒?或者你比较喜欢钱?”
于是因此,我拥有了一个叫做迟尚的男友,一间合租的宽敞公寓,一家叫做小众的音像店里所有的原版打孔碟。当然,还有总是在青天白日下肆无忌惮睡觉以及做白日梦的百鬼。
粗粗一数,竟也十个月有余,而后一觉醒来,它不见了。我找遍了屋子的每个角落,确定它是真的离开了,如同仓促离开的夏天一样。
“这张吧,这张好看。”童年凑了过来,水晶指甲戳在了我的屏幕上,液晶屏立刻出现了小水涡。
照片上的百鬼,很肥硕很踏实,眼睛深不见底,趴在桌子下面。我记得当时,它在躲避洗澡。旁边有迟尚的半只手。
“这不是你的手,是吧是吧,你是和男朋友一起住的吧?”童年邪气的笑容宛如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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