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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她会忘记。高考落榜,与母亲争执最凶的时候,她又跑去孤儿院,恰遇来捐赠的企业在进行慈善义演。她坐在土坡上看着院子里简陋的演出,正出神时发现有长焦镜头对着她。
这是她与那个男人的初识。那个时候怎么会知道搞艺术的男青年都是不靠谱的家伙,只觉得他开一辆吉普,扛着枪炮一样的照相机,年轻而张扬的面容,浑身上下都是漂泊不定的气息,孤独艰涩得要死。那一瞬间,她忘记她汪洋恣肆谈过的那些恋爱,觉得,就是这个人。这,就是未来。
他开着吉普带她兜转远山近水,在那个燥热而压抑的盛夏,他说,跟我走吧,我们结婚。也许,这南部小城的自在散漫也同样令他头脑昏聩。
“我在他的身上,好像第一次发现了自己。他爱的是个叫童年的女孩,不是另一个女孩的童年。”可是,他亦不过是偶尔逃出牢笼的孩子。他们去了很多城市,做了很多工作,就像两个无家可归不向未来深望的孤儿。可是,以为浪漫而随性的行为艺术般的流浪日子并不好过。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他很累,想回家了。
“他走的那天早晨,留下这只手表和一封信,”童年说着把右手腕伸到了我面前,表带上有细微而明显的磕碰痕迹,“他说他需要慢慢告诉父母我的存在,所以,让我等他,如果没有钱,就把表当掉。这很名贵,他没骗我,贵得离谱,和我们两个一样离谱。我真庆幸我当时没砸坏它,不然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爱情最终剩下这些鸡零狗碎,真是丢人。”在她真的停留在那座小城里等了他一年之后,她为自己的爱情做了最后的总结,“童谣,我也想回家。”
从十岁的那一天,她合上相册,便再没有喊过我姐姐。
我轻轻伸出手,把她揽进自己的怀里,说:“我们去找他,找到他,拿回该是你的,还掉该是他的。就都过去了。”
我不知道她是在摇头,还是因哭泣而颤抖。她一直是一个主动趋向于温暖给予的姑娘,就像当初她拽住我的袖口一样,只因为她认定那件毛衣若裹住她幼小躯体一定暖得要落泪。如果最黑的黑是背叛,那么,最痛的痛,就是原谅。
七
我每天忙于外文杂志的翻译,暂时不想把自己扔给下一份庸碌的工作。而童年,每天仍然早出晚归,她答应我,如果一个月之内,她等不到他,那么就诉诸警察。
究竟是为了做一个了断还是再撞一次南墙,无论是什么,我都愿意等她走回来。
而这一次,百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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