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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作者:locoo回复日期:2003-11-1412:34:10</h5>
百官一
太傅 太尉 司徒 司空 将军
汉之初兴,承继大乱,兵不及戢,法度草创,略依秦制,后嗣因循。至
景帝,感吴楚之难,始抑损诸侯王。及至武帝,多所改作,然而奢广,民用匮乏
。世祖中兴,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所以补复残缺,及身未改,而四
海从风,中国安乐者也。
昔周公作《周官》,分职著明,法度相持,王室虽微,犹能久存。今其
遗书,所以观周室牧民之德既至,又其有益来事之范,殆未有所穷也。故新汲令
王隆作《小学汉官篇》,诸文倜说,较略不究。唯班固著《百官公卿表》,记汉
承秦置官本末,讫于王莽,差有条贯;然皆孝武奢广之事,又职分未悉。世祖节
约之制,宜为常宪,故依其官簿,粗注职分,以为《百官志》。凡置官之本及中
兴所省,无因复见者,既在《汉书·百官表》,不复悉载。
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因省。
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
太尉,公一人。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
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
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二公通谏争之。世祖即位,为大司马。建武二十七年,改
为太尉。
长史一人,千石。本注曰:署诸曹事。
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
石,属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
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西
曹主府史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史迁除及军吏。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奏曹
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
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阁
主簿录省从事。
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本注曰:《汉旧注》公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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