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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解成强硬,还是心虚,都会使人得出杀岳飞是“毫无理由”的结论。事实上,这种解释本身就产生在这个结论上。在这个基础上,再追问下去,秦桧为什么要这样做?推论自然就是秦桧要卖国,不除掉岳飞这个主战者就卖不成。而秦桧卖国的证据就是坚持议和。这几乎已经成了千古定论。然而,只要我们能多少了解一些南宋初年的国情,就会发现这个定论起码在两点上难以成立:
首先,岳飞并不是当时唯一的主战将领,与张浚、韩世忠、刘光世、张俊等老一代抗战将领们比起来,岳飞只能算是晚辈之中的后起之秀。就算在后起中,一直坚持在陕西抗金前线的著名将领吴玠、吴璘兄弟及刘锜、扬沂中等将领,身份虽比岳飞差一些,但抗战的坚决性及与主和派的矛盾激化程度,决不比岳飞差。
在高宗十四年(绍兴十年)的那次著名的宋金大战中,最先对秦桧抗命不退的并不是岳飞,而是刘锜;最先以少胜多,数次在顺昌(今河南阜阳)保卫战中仅以两万人马挫败金兀术十二万大军进功锋芒的,也是人家刘锜。如果没有刘锜等战将的拼死坚守及再三的出奇制胜,从而坚定了大本营派四路大军渡江反击,并争取到极为宝贵的时间的话,岳飞等人能否顺利渡江,能否一举打到朱仙镇,那还真是个未知数。而刘锜、扬沂中与岳飞一样,均有武将最高的“太尉”头衔,吴玠则与岳飞同享“开府仪同三司”的待遇,都是当时后起中资历比岳飞老,而身份仅次于岳飞的名将。所以,杀掉一个岳飞,根本不可能达到为所欲为的卖国目的。
其次,坚持议和的并不是秦桧,而是宋高宗。这在他三十年(绍兴二十六年)下达的诏书中讲得非常明白:“讲和之策,断自朕志。桧但能赞朕而已,岂以其存亡而渝定议耶?……”若说卖国,别人卖了或许能换些富贵,你说这皇帝卖了国能换到什么?即使秦桧,当时已身居相位,荣宠有加,卖了南宋,大金难道还能让他做皇帝?要这样的话,这卖与不卖对大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呢?如还是做宰相,这卖与不卖对秦桧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呢?
传统的看法,高宗赵构在他的父兄徽宗、钦宗被金人俘往金国后,重组政权时的国策,除了组织北伐,救回父兄,恢复国土,雪洗国耻外,似乎也没别的事可干,或不该干别的事。这不仅是今人的看法,也确是当时一般人的看法。李纲反对迁都,宗泽三呼过河,反映的就是这种忿激的情绪。
虽然宗泽把屡遭战火毁坏的东京汴梁(今河南开封),修复得铁桶一般,可高宗不仅不敢回去,连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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