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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怔,终于败下阵来,无奈地回答他,我在写小说啊,看你这个样子,肯定也不懂欣赏。
说着,我护宝贝一般抱着我怀里厚厚的横格本。
那时候我刚开始写小说不久,常常因为上政治课和历史课太无聊而拿笔编故事。我写的东西其实并不太好,还带着那个年纪甩不掉的稚气。
可让我惊讶的是,沈明朗这时居然不再露出欠揍的笑,而是严肃起来。他小心翼翼地问我说,你会写小说?能给我看看吗?
后来的许多年里,我写过好多小说,我用电脑敲故事,字符串一个个地在word文档里安静躺着。
我后来写过的故事都比当时写的要好看。
可沈明朗是第一个夸我的人。
他真诚的眼神让我有了一瞬间的错觉,就这样,我鬼使神差把记事本第一次交给了一个既没有多熟,关系也谈不上好的男生。而在这之前,我写的小说从来没在发表之前给别人看过。
我以为他拿走以后,顶多随便翻翻就会还给我了。
毕竟看完我写的那些也不知道能打几颗星的小说,也是一件很需要耐性的事。
可沈明朗却隔了一个周末后,才拿着我的记事本,一副很崇拜的表情出现在我面前。
他说,你写的真好,以后写了新的,也能先给我看看吗?
我以为我会严词拒绝的,毕竟我觉得自己写的根本没有他说得那么好,初稿总是乱糟糟的,让人觉得拿出手都有点丢脸。
沈明朗又露出他月牙形状的爱笑的眼睛,以及两个深深的酒窝。我后来听林俊杰唱《爱笑的眼睛》和《小酒窝》,常常都会想起他。他当时说,我知道你肯定会答应!对不对?
我只好点点头,勉为其难地说,那……好吧。
很久以后,我忽然意识到,漫长的一生当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很多人。
爱我的,我爱的;喜欢我的,我喜欢的;还有路过我的人生,留不下太多痕迹的。
或许,这些人之中,我会喜欢一个,两个,三个……就只是纯粹地喜欢,又好像不是那么喜欢。
但深深爱过的,却总是让你彻夜辗转难眠,深深心痛的那个。
而属于我的深深深深,却不是沈明朗,而是另有其人。
我不止一次地和沈明朗提到这个人。
沈明朗太聪明了,他看了我写的小说,就会追问我,里面的男主形象好一致,是不是有模板的啊?
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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