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 章 要不说我是天命之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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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先做个小人,咱们先签个契书。”
都讲好了,潘舒便开口要求签契书,不管陈家如何靠谱,该有的步骤是不能少的。
只有写下来,签上名,才是实实在在的,一切寄托于旁人的善心和正直,这可不是她的处世之道。
“潘小姐哪里的话,这是应该的。”
青石立刻铺开纸张,研磨墨块,世家公子出门在外,这些也是必带的。
陈砚之笔走龙蛇,顷刻之间,契书便已书就。
潘舒看过,便签下了自已的名字,并按上指印,陈砚之代表陈家按下,盛瑾也上去签了名留了指印。
【幸好自已在学字,要不然今日差点连名字都写不出来,那才丢人。】
四人将这句听得清清楚楚,不由得笑了起来。
陈以诺出口掩饰,“契约已成,日后咱们就是同伴了,可是一件大喜事。”
“哈哈哈陈小姐说的是。”
“还叫什么陈小姐,你我年岁相当,以后便唤我以诺吧,我叫你阿舒可好?”
潘舒笑容更盛,美人开口,哪里有不好的。她也算真真正正踏上更上流的圈子了。
“好,以诺。”
“阿舒。”
这一幕实在赏心悦目,一娇艳一清纯,两个女子相视而笑,叫盛瑾和陈家兄弟瞧着都开心。
事情定下来,几人就散了,陈砚之要准备前期的工作,接下来可有他忙的。
陈以诺约潘舒逛街,盛瑾便和陈砚州回去学骑马了,骑服总算是做好了,也得出来见见人。
身在古代,骑马怎么都要练练的,不然有啥意外,骑马跑也比走路跑得快啊。因此在这件事上,盛瑾很是积极。
练习的地方是在京郊的一处马坊,这是私人的马庄,专门做这生意的。
这庄子很大,不止养马驯马,还有场地供达官贵人家的公子哥玩骑射。
陈砚州带着盛瑾大摇大摆的进来,小厮在后头付银子。
“这里好大。”
“养了四十多匹好马呢。”
别看才几十匹,如今一匹良马都价值不菲,更何况是几十匹,这都能组一个骑兵队了。
一般人也没资格养这么多马,所以,这是皇家子弟的产业。
“瑾哥,咱们先去挑马,你才学,温驯些的比较好。”
“听你的。”
盛瑾没意见,他不懂马,自然都听陈砚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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