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我寇准又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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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格局的巅峰时刻,但是直到这时,那位主角里的主角,最凌厉风发、光芒万丈的人物却还没有到位。
直到王超离开京城,赶赴前线后,此人才从开封之南的邓州一步三摇地晃进京城。是寇准,一别四五年,他终于又回来了。不过很可能仍然宿酒未醒。
这几年里他过的是标准的腐败高官的花天酒地式生活,糜烂奢侈的程度居然都给邓州城留下了千年不衰的传统产业——花烛。因为他好喝酒,而且绝不喝寡酒,要有声有色有歌舞。
说声,往来无白丁,邓州知府衙门里文人雅士络绎不绝,就像一个超级文化大沙龙;
说色,寇准在黑夜里说了,“要有光——”于是光明大作,邓州府入夜之后灯火通明,偌大的宅院里就连马厩和厕所都用蜡烛照明(注意,一千年前的蜡烛很贵的),效果要达到第二天起来一看,烛泪要成堆,高到足以把人绊倒;
说歌舞,就更不得了,寇准喜欢的是“柘枝舞”。据传说这种舞蹈起源于西域、流行于唐朝,是一种集体舞,跳舞的人数少则二十四,多的到四十人,跳起来场面宏大,气势非凡,那叫一个震撼!而舞台通常是巨型厅堂,或者用超级帐篷搭起来的围幕,寇准的酒就是在这种场合下喝的,每一次都看得如醉如痴,喝得昏天黑地。一般来说,由于酒局现场的灯光过于明亮,参饮的各位名士根本都分不清当时是黑天还是白昼,他们一旦走出围幕,马上就天旋地转,头晕脑涨,所以唯一能做的就是每次都扶着墙进、再扶着墙出……
这样的生活怎么定义呢?首先要强调,没人敢管他,别看他当时只是个知州了,但是资历太雄厚,他从前是宰相!这一点就足以把他头上的转运使等顶头高官震死。再有,就是他给后来者开了个特别糟糕的头,以后二三百年间的众多退休宰相们,都这一个德行了,不说远的,张齐贤也这样。可是要往好里说,比如说你直接问寇准,这样的恶搞你到底是想干什么?
寇准会先用眼神杀了你,然后他的拥趸们才会极其不屑地对你说——不懂就别问,寇准有扭转乾坤之力,补完天地之手,比三国时有名无实的庞统强一万倍。庞统被强迫当县令时都可以喝酒误事,来发泄不满,我们寇准为什么就不行啊?!
问题不是不行,而是影响太坏,以至于皇帝想提升他时,都有人站了出来大声喊反对。翰林学士杨徽之,这是位学识品德都无懈可击的老前辈,他完全用事实来说话,把寇准从根子上就全都否定了。
一句话,寇准不是个贤臣,他最初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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