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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她难以相信这个结果。比她所希望的还要成功。那红色很鲜亮,几乎和意大利的一样。她担心会退色,让她再次失望;但经过晾干、再洗和漂洗之后,颜色保持不变。
她把配方交给了彼得,在她的严密监督下,他把她剩下的全部明矾在他的大锅里染了十二码最优质的毛绒。经过漂洗之后,凯瑞丝花钱请一位精整工用一个起绒草刺果(一种野花的多刺的头部)摘掉松出的线头,并修整了一些小瑕疵。
她带着一大包完美亮红的绒布来到了圣贾尔斯集市。
她刚一打开布卷,就有一个操着伦敦口音的男人跟她招呼了。“卖多少钱?”他问道。
她打量了一下他。他的衣服贵重而不炫耀,她猜想他很富有但不是贵族。她竭力掩饰着颤抖的声音,说:“一码七先令,是最好的——”
“不,我问的是整匹布多少钱。”
“一共十二码,应该合八十四先令。”
他用食指和拇指捻着布面。“不如意大利绒布织得细密,但也算不坏了。我给你二十七金弗罗林。”
佛罗伦萨的金币很通行,因为彼时英格兰还没有自己的金币。一弗罗林约值三先令,三十六个英格兰银便士。这个伦敦人提出要买她这整匹布,比她按码零售的价只少了三先令。但她注意到他在讨价还价上并不特别认真——不然的话,他出价会更低的。“不成,”她开口说,对自己的鲁莽有些吃惊,“我要全价。”
“好吧。”他马上说,坚定了她直觉的判断。她大气不敢出地盯着他掏出钱包。转眼间她手里已经攥着二十八枚金弗罗林了。
她仔细检查着一枚金币。比一枚银便士稍大些。一面是施洗者圣约翰,他是佛罗伦萨城的保护神,另一面是佛罗伦萨的花卉。她把金币放到一架天平上,与她父亲为此目的保存着的一枚新铸的弗罗林相比。这枚金币是好的。
“谢谢你。”她说,难以相信自己的成功。
“我是伦敦奇普塞的哈里·默萨,”他说,“我父亲是英格兰最大的布商。等你有了更多的这种猩红色的布,就到伦敦来吧。你带来多少,我们就买多少。”
“咱们把这些羊毛全织了!”她回家后对她父亲说,“你还剩下四十袋羊毛呢。我们要全部做成红绒布。”
“这可是笔大生意,”他思虑着说。
凯瑞丝把握十足,她的计划能够实现。“有的是织工,他们全都穷得很。彼得也不是王桥唯一的染匠,我们可以教会别人使用明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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