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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招贤之路。
此令约在东晋成帝咸和年间。按石赵政权汉化诸制,如清定九品、计吏拜郎、太学试经等等,大抵承自魏晋之法,察举制亦当如此。“秀异”当即秀才或“秀才异等”,“至孝、廉清”当即孝廉。其所令岁荐之科目与西晋通行之科相同,特别是“秀异”科亦行策试,同于西晋而异于汉魏。估计其贤良秀孝之策试,并依上、中、下三等区别等第,分别拜授为议郎、中郎、郎中之法,恐怕不是凭空产生,颇有可能是直接沿用了晋朝成规。
汉代之贤良、方正、直言以及敦朴、有道等,在初期对策后所授之官因时而异,尚未定型。有得除议郎、郎中者;其高者亦有博士、县令、谏大夫、中大夫等。但在东汉,除拜议郎、郎中之情况日渐增多。《后汉书·鲁丕传》:“建初元年,肃宗诏举贤良方正,大司农刘宽举丕。时对策者百有余人,唯丕在高第,除为议郎。”高第者除拜议郎,那么下第者就应较此为低。《后汉书·皇甫规传》记其举贤良方正对策,“梁冀忿其刺己,以规为下第,拜郎中”。是下第所拜为郎中。谢弼、陈敦、公孙度以有道对策拜郎中,大约是策在下第;又苏章、刘淑、张奂、李固等皆以对策第一或高第拜议郎,那么马融、刘瑜等对策拜议郎,大约也是试在高第。以上参见《后汉书》诸人本传总之,东汉特举对策诸科的任用,已有以高第拜议郎、下第拜郎中的大致趋势。这是一种趋于程式化的表现。这大约就影响了西晋贤良秀才对策的分等授用之法。
西晋贤良除授之官,有议郎、郎中,还有中郎,已如前述。秀才亦是如此。除拜议郎者,如《晋书·周玘传》:“举秀才,除议郎。”除拜中郎者,如《晋书·王接传》:“永宁初,举秀才……除中郎”;《甘卓传》:“举桂阳谷俭为秀才……俭耻其州少士,乃表求试,以高第除中郎”。至于除郎中者其例更多,如嵇含、文立、华谭、索琳、张寔等等。史传对等第及各种郎官记载十分混乱,但存在着议郎、中郎、郎中三种任官,则是没有疑问的。据《通典》之《职官十八》、《职官十九》,魏晋议郎在第七品,中郎、郎中在第八品。又《续汉书·百官志》:“议郎,六百石”,“中郎,比六百石”,“郎中,比三百石”。是中郎又较郎中为高,秩禄有较大差别。又《晋书·武帝纪》:“封孙皓为归命侯,拜其太子为中郎,诸子为郎中”,亦见西晋时中郎、郎中有明确区别。既然晋代贤良秀才之任官有议郎、中郎和郎中三种,同时对策大致也有上第、中第和下第三个等级,那么,石赵政权察举实施中之上第拜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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