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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贿、越权、私授等十二事,请罢其职;随即殿中侍御史范广也站出来说:“李容朝见,常暗以其手摄前列之足,既失大臣仪体,又有私议之嫌,恳请纠治。”
王涛是堂邑人,其兄王鉴初为琅琊国侍郎,乃随司马睿南迁,见在建康幕府任职;王涛本人流亡汝南,候洛阳克复后才出仕于朝。范广则是顺阳人,为前雍州刺史、左将军范晷长子。这二位就表面上来看,都不是祖氏一党,但今天站出来弹劾李容,背后究竟是谁指使的,那是再明白不过啦。
倘若只是偶发事件,为什么偏偏两人先后脚地出列,从不同方向弹劾同一个人呢?
朝会之上,气氛严肃,议程也很紧凑,不可能让李容站出来,逐条为自己辩解。一般情况下,倘若事情不大,或者皇帝信任此人,就会命其写奏自辩;倘若事情大一些,或者皇帝也怀疑被劾者,则会命有司临时组建一个核查小组,就相关情事展开调查。
司马邺貌似挺信任李容的,而且王涛、范广也没有当场拿出无可辩驳的证据来——这年月虽然尚没有“风闻奏事”一说,但御史劾人,还真没必要桩桩件件都落到实处,因为他们本身缺乏足够的调查人力和物力——便即命李容退朝之后,写奏自辩可也。
李仲思当顶猛挨了一棒,多少有些促不及防,失魂落魄。当日晚间,他主动去拜访梁芬,梁芬也在书房安坐,专等这名亲信登门。见面之后,李容就说:“此必祖士少所指使也!”
梁芬说那还用猜吗?废话就不必多说了——“仲思,所劾之事,是实是虚?”
李容苦笑道:“司徒公,但任事者孰能无过?或亲眷有请托,岂能不为关说?友朋有馈赠,岂可拒而不受?我所行自无过逾者,然恐不易自辩啊……”当官的谁不在灰色区域进进出出?只要不直接触犯国家制度,事情别做得太过分,不会被人抓住把柄,那就应该没事了吧?问题是人家蓄谋已久,有备而来,我这自辩的文章就不好做啊。
“至于殿上失仪体……司徒公岂不知乎?”我捏的就是你的脚啊,范广不敢明言罢了——“然,范某身为殿中侍御史,何以当时不言,偏要到此际方才道出?”
随即叹了口气,说:“身为台省之臣,位列中枢,既受劾,岂能再安居其位啊!”
这也是汉代以来的通例,身为朝廷重臣,一旦被御史台这类监察机构盯上了,不是光自辩就能完事儿的,往往都要上奏请辞——即便弹劾我的皆为虚言,亦由此可知,我不孚众望,若不就此避位,必被认为贪权恋栈,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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