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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戮虽不是以貌取人之辈,但在看到这灰扑扑的土疙瘩的第一眼的时候,也没有怎么将其放在心上。
直到自家王妃说到这名为红薯的物件,可以达到亩产六千斤的惊人产量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个灰扑扑的土疙瘩,到底有多珍贵。
“亩产六千斤,王妃说的可都是真的?”
饶是秦戮知道顾砚书的性子从不会说一些假大空的话,此刻依旧有些不敢相信。
“亩产六千斤,只是一个大概的数字,根据土壤的肥沃程度、温度以及施肥等其他的外界因素,这个产量都会有浮动。”
顾砚书摸着下巴,正色道:
“若是精细的养着,或许还能超过六千斤这个数字,即便是条件不好,达不到六千斤,上心一些,也至少能有四千斤的亩产量。”
“四千斤也不错了!”秦戮想也不想便回了一句。
即便是秦戮对农田之事只是一知半解,也知道亩产四千斤,甚至是六千斤是个什么概念。
就是现如今,天齐最好养活,产量最高的农作物,亩产也才堪堪达到八百斤上下。
就这,在消息传回京都的时候,也让天齐的朝臣以及皇帝高兴了好几天。
这物件即便不能达到亩产六千斤,就如同自家王妃所说的那般,条件不怎么好,达到四千斤的亩产,他天齐日后都不需要再为了粮食而发愁了。
想到这里,秦戮顿时便有些坐不住了。
当即便忍不住起身,找人将这红薯种植下去,观察一番。
结果秦戮刚有了一些动作,便直接被顾砚书给拉了回来:
“王爷这么急做什么?这红薯喜热,现在马上便要入秋了,京都可不算是一个好的种植地。”
要顾砚书来说,这红薯来的时机其实并不算十分好。
红薯虽然好养活,在冬日也能活下来,但天齐京都的冬日温度实在是太低,对亩产的影响也会很大。
在秦戮回府之前,顾砚书便想过了,将试验田放在京都,并不算是很好的选择。
同时顾砚书还翻看了一番天齐的地图,最终找到了一个比较适合的地点——
南城。
没错,就是穆小姐的娘家,顾砚书的外家所在的地区,南城。
选在南城,顾砚书固然有一定的私心在,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它合适。
首先是气候,南城虽然算不上四季如春,但冬日也比京都暖和不少。
根据顾砚书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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