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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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这之后,还有这道宴席最重要的大轴
烤牛尾。
那是需要将本不容易入味的牛尾经过长时间的猛火炖煮后,再进行最后烤制的极致耗时耗功耗力的菜品,耐心稍差一点,便会功亏一篑的高难度美味。
得益于伊斯坎达尔两头飞蹄雷牛的尾巴皆超过半米,这让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份足有碗口粗,一拳高的充足分量。
乍一看上去,这牛尾就比起烤品更像是炖品,微微黏稠的汤汁在稍微用力就能彻底脱离骨头的皮肉中流淌,香辛料的香气被浓郁的肉香完美的统御起来,哪怕大家已经都有了几分饱意,却仍旧忍不住想要伸出筷子,尝尝这份洋溢着“我很好吃”的硬菜。
ps1:大帝毫不在乎的吃牛是因为没感情,毕竟这个宝具是他生前砍了个绳结来的,实际上并没有和他的征程有所联系,如果是他的战马,哪怕再好吃他也不会吃,只会直接杀上来。
ps2:谁家大排档在住宅楼地下啊!当然是小区门口了!我家小区外面广场那边是银行和一排门面,又不是住宅,没人住的。
ps3:国庆快乐!大吃货帝国生日快乐!嗯,明天去吃什么好呢……国庆的话,七十年……果然还是十月吃蟹吧……
第三百五十六章 渎神之宴(完)
卤煮一般的咸香混合着各种复杂的香辛料的滋味在鼻尖流转,明明是牛尾这种听起来筋头巴脑的位置,但看起来却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寒酸。
牛的尾巴比起一般人印象中要粗上不少,这两头飞蹄雷牛的尾巴的粗细更是超过了常人小腿,那一段炖的骨酥肉懒的牛尾肉经过烤制后微焦的外皮裹着点点的烤料,放在盘子中心,哪怕没有任何摆盘,也有着超乎寻常的存在感。
伸出筷子,稍稍用力,炖了大半天的牛尾便轻松的从尾骨上脱落,微微黏稠的油脂在筷头的积压下微微流出,那褐色的肉汁泛着的黏稠感,让人忍不住畅想将它放进嘴里时那种微微黏唇,却又在舌尖化开的感觉。
夹起一块,放进嘴里,无数华丽的辞藻在一瞬间黯然失色,牛肉最原本的美味在脑海中炸开。
不需形容,只有好吃。
尾筋已经炖烂,化作胶质渗入肉中,足够久的烹煮让老汤中的滋味尽数渗透,再以火力灼烧表皮,将所有美味都封在了里面。
外焦里糯的口感,那种油脂在舌尖慢慢化开的极致体验,触觉与味觉几乎是在同时得到了满足。
肥、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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