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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聿明写信。写信的仪式感令我心安:将毛笔沾湿,把水洒在砚台上,持墨反复地打圈研磨。即便在烛光下,我也能凭借经验判断墨汁是否足够浓稠和乌黑。接着,我用毛笔沾些墨汁,在砚上一抹,稍停片刻,让笔尖与桌面垂直,然后写下我已经写了四年多的称呼:最亲爱的聿明。一旦提笔,我就渐渐心无杂念。我已经跟他说了阿梅发水痘的事,但还没提到阿州和阿豆也传染上了。孩子们没有得霍乱、猩红热、脑膜炎,可发水痘仍是又一个令人不快的消息。收到的坏消息多了,聿明恐怕会不再爱我,前提是如果他还爱着我的话。
不要,千万不要。我不能那么想。他依然写信过来,不是吗?他依然会向我问好,并问候孩子们,问候母亲,但这反而只令我想起往日他总会提的问题:我母亲好吗?这是他信里的第一个问题,永远都是第一个。要是他能在这里,亲眼看到婆婆的病情恶化之快,如此出乎意料的话……如果我们一起服丧,他把头靠在我膝上,我的泪落在他颈窝,那样的话,我才相信他还爱着我。
我在砚台上研着墨,直到墨汁乌黑得像阴森无比的地狱。但我的脑中依然一片茫然。最后我放下毛笔,吹灭烛火。他走的时候,我还是如花似玉的年纪。现在我已26岁,将至而立之年。他已经4年没在白天看到我的真实容颜。我不知道,当再见时,他会做何感想?我刚想上床,转念一想,或许到屋顶上能透口气。
当年我们热恋时,有时会牵手站在屋顶上。我不知道他是否记得。他第一次牵起我的手时,月亮细似柳叶杏眉,与现在差不多,只是今晚的月亮更低些,像海上升起的一道弯钩。我走到屋檐边,凝视着银白的月影。我想起4年前为迎接聿明回家做的那身衣服——粉色锦缎上洒满朵朵白菊。有一天,当战争结束时,我会穿着它去赴宴。
我赤足站在仍然温热的屋瓦上,想象绸缎贴身的感觉,似乎人也凉爽了些。我的伤风快好了,却还因为感冒这样的小事跟阿州发脾气,真是不可思议。我记得,4年前送聿明去码头,他最后叮嘱的话。要照顾好一家老小和下人们。
“我很抱歉。”我呢喃着,久久站立着,任由苦楚与悔恨掏空心灵。然后,我回到房间。我还要照顾活着的家人。我下定决心,要全力以赴。
然而即便我意愿良好,过了还不到一天时间,我就又违背了在屋顶上的承诺。
都怪我对孩子们的健康太过执着。这是我想说的理由——我一门心思,为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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