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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正在洗漱的时候,我本以为第一个电话会是陆景重打来的,不过没想到却是荣凌。
接到荣凌的电话我一点都不奇怪,因为有郑娆在后面,这个电话就算现在不打,迟早也会打,郑娆这个人的性子我当初就了解,因为那个时候,我在林萧萧的酒吧里呆过一段时间,也就知道,郑娆其实原本没有打算跟着林萧萧的,但是林萧萧对她有恩,有一次在街上她差一点被人强奸,就是林萧萧救了她,过后还又帮她的家人还了债,买了一套房子,所以郑娆就开始一心一意地跟着郑娆了。
她是那种特别记仇的女人,不光记仇,记着你的好,也能记着你的怨。
忽然想起林萧萧,我就觉得这个女人不知道嫁给富豪的感觉怎么样了,毕竟,她有的是心计,舍得小钱,顾全大局。
荣凌问:“佳茵,中午有时间么?我们一起吃个饭。”
这顿饭既然已经许诺给荣凌了,那么不管是早还是晚,都要吃的,所以,我就答应了,荣凌告诉了我饭店的地址,说:“不见不散。”
挂断电话,我有点恍然了。
我记得,在这座城市第一次见到乔初的时候,我和她约好的也是这四个字——不见不散,一晃眼,竟然已经物是人非了。
我去和荣凌、郑娆吃饭的这件事,我只是给高明打了个电话告知了一下,没有打扰到正在开会的陆景重,原本就是无伤大雅的事情,郑娆这个人,我觉得自己还是可以摆平的。
打车到了饭店门口,我照着包厢号上了楼。
我是卡着约好的时间点来的,荣凌和郑娆已经在包厢里坐下来了,郑娆看见我的时候眼前一亮:“佳茵,你来了啊。”
相比较半年前在云南的时候,郑娆瘦了很多,不过看起来很精神,又因为化着妆,有一种凌厉的美感,我笑着坐过去,把外套的大衣脱下来挂在衣架上,装作很熟熟络的样子:“点菜了没有啊?我都饿了。”
荣凌说:“已经点了几个了,你再看看,有什么需要加的没有?”
我摆摆手:“我第一次来这种死贵的地方吃饭,什么好什么不好我都不知道,你们点什么我就吃什么,到时候结账的时候可别说AA制,我身上可没有带多少现金。”
荣凌哈哈大笑:“有男士在,怎么能让你们付钱呢?随便点,随便吃。”
能看得出来,荣凌是真的高兴的,一顿饭自始至终都笑着。
郑娆要给我倒酒,我扶住一边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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