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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剜掉了我的眼睛。
我已经不再是三年前那个初来乍到、局促不安却又可笑地想要讨所有人欢心的小姑娘了。
大概是下午的时候,奈奈将我摇醒,说是日光正好斜照到院子里,让我去晒晒太阳。
她搬了把摇椅,要将我搀过去。我推了她的服侍,自己尝试扶着桌子墙根一步一步挪出去。这些都是必须的,不然,等以后回到俊疾山,我要怎样一个人生活下去?
晒了一会儿太阳,又有些昏昏欲睡。恍惚中,似乎还做了个梦,梦中,又回到了三年前俊疾山上初见夜华的时候。他手持冷剑,一身是血地倒在我的茅草屋跟前。我手忙脚乱把他拖进屋,上药止血,瞠目结舌地看他的伤口自行愈合。
并不是我救了他,他却非要报答,我两手一摊:“你不如以身相许。”这便就成了亲,有了腹中的孩子。
我自记事开始,便一个人住在俊疾山上,身边只有鸟兽虫鱼,所以也没有名字。他叫我素素,说从此以后,这便是我的名字,我偷偷开心了好几天。
后来,他带我来到这九重天上。我才知道自己的夫君原来竟是天君的孙子。
那时,他还尚未曾被立为太子。
可在这九重天上,没有人承认他是我的夫君。他也从未与天君提过,他在东荒娶了个凡人做夫人。
那一夜,我去夜华的寝殿送羹汤。寝殿四周无人把守,素锦天妃的声音凄凄切切传出来:“你娶一个凡人,不过是报复我背叛你嫁给了天君,是不是?可我有什么办法,我有什么办法,四海八荒的女子,谁能抵挡得了天君的恩宠?呵,告诉我,夜华,你爱的仍然是我,对不对,你叫她素素,不过是因为,不过是因为我的名字里嵌了个素字,对不对?”
那和现实吻合得一丝不差的梦境到此嘎然而止,我却已惊出了一生冷汗。仔细地抚摸了会儿高高隆起的肚子。怀胎已三年,我想,大概近期就要临盆。
入夜之后,奈奈久久不曾过来服侍我歇下。我现在还没有办法一个人打水洗漱,只好开口催她。奈奈过来帮我掖了掖盖在腿上的花毯,回答:“娘娘,再等等吧,也许殿下今夜要过来也未可知呢?”
我哑然失笑。那件事发生之后,夜华便再不曾过来歇息。我知道,今后也不会了。
那时候,在东荒的俊疾山上,若夜华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心尖尖上的人,我是不会让他娶我的。
那时候,我还没有爱上他,我只是一个人很寂寞。
可他什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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