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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些不知道怎么下笔写这篇后记,所以在打开文档之前,我跑去阳台上抽了一支烟。
戒烟两年,最近两个月慢慢拾起来,还是不怎么习惯,大概再不愿意承认都得承认,自己真的无法再回到二十二岁之前的那个状态了。
所以结束这本书后,打算再次认真戒掉。
说起来,今晚看到的月亮竟意外的明亮。我不大懂月相,只能端了把小板凳坐在那里,把它幻想成一颗柠檬味的水果硬糖。
像此刻我嘴里含着的这颗一样。
很明显,我在跑题,因为我发现,这篇后记,与我曾幻想的,实在是相差太多了。
就在三天前,我还在脑内炮制出无数煽情的句子,准备在这一刻一一记录。
想着想着,就默默流了很多眼泪,像一个傻瓜。
而其实,当我坐在这里,真正敲下那个“The End”的时候,我反倒比下午时平静许多,至少,我没有写着写着就哭出来,再次像一个傻瓜。
忘记说,这个故事,不仅是我写过最长的一个故事,也是赚取我眼泪最多的一个故事。
真不是因为它虐得撕心裂肺,相反,我觉得它温情得令身为作者的我都觉得嫉妒。
我创造了一个不存在于世间的男人,然后将我曾得到过的温存与美好,一点一点投映在他身上,就像在圆一场属于自己的失落的梦一样。
这大概就是能写故事的好处,生活中无法圆满的事,总能在故事中讨一个圆满。
只要我愿意。
写到这里,或许有人会猜测,沈先生的原型不会就是我的前任吧。
答案大概会令你失望,当然不是。
但或许,我已不自觉的在沈先生身上,留下了许多他的痕迹吧。
这就是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的好处,他走了,除了留下些没用的回忆,还总可以留下些聊以兑换稿费的素材。
说笑而已。
其实我还是非常享受回忆这件事本身的。
不过在两三年前,我却是个非常憎恶回忆的人。
回忆没有任何重量,这是我多年来秉承的观点。
当然,我的这种观点至今未变,但这并不妨碍最近我又体悟到点新的东西,那就是回忆虽然没有力量,却可以令人快乐。
比如现在的我,坐在空调房里写这篇后记,既要保持住头脑的清醒,又要控制可能泛滥的情绪,这事其实挺恼人的,但做这事的同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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