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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水龙头说不定就能用来打怪兽了?”
陆甄仪想了想,表示反对:“高压水枪也不可能比子弹好使。”
沈宏欢闻言,得到异能的狂喜被略微压低了些。
但很快他还是高兴起来。
异能诶异能,有异能总比没异能好吧。
这么神奇的事儿。
小武难掩羡慕:“灾难来临,居然还有了异能!不知道怎么才能有异能啊,是因为得了那病之后会有异能?如果那样等静珊好了是不是也会有异能?还是因为獾子看过末日异能小说?我也去找两本看看?”后面就有点调侃的口吻了。
陆甄仪也笑了,“错,是因为咱们獾子是小说男主角,天命所钟!”
沈宏欢脸红了:“什么呀,唉,我倒是想呢,但是哪个主角是水系的呀,也没啥战斗力,光放点水能成为主角?”
虽然如此,他心里还是十分快活。
沈宏欢出身不高,应该说比较底层,又很小就没了妈,说爹不疼娘不爱也没错,他又不是脑子特好使成绩特好特聪明的类型,连体育也只是中等偏上,长相也只能说过得去,好好打扮也能小帅,不打扮就是路人屌丝。
沈宏欢从来没什么自信,他二十多年的生活,一直是谨小慎微。
除了秦椹,他也没有别的好朋友。
大家都不讨厌他,同事老板也会说这小伙子勤快懂事,但是如果他第二天死了,也没人为他哭。
秦椹之所以能跟他成为好朋友,是因为初中时打架。他们被学校里的混混打,秦椹是出了名的硬骨头,就算打死也不服输。有一次一伙十来个人堵在他们回家路上,眼看是个被打个半死的结果,秦椹以为沈宏欢胆小怕事,可是沈宏欢却不肯丢下他自己跑,陪着他打,最后也被打得遍体鳞伤。
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故事,每个少年成长经历中可能都会有。
沈宏欢觉得,自己本来就没有任何优点,在这个世界上渺小如尘埃,如果连起码的血性和底限都没了,那只能一辈子当一个一无是处的软蛋了。
被好友叫来这里之后,其实他骨子里还是有点自卑和不安的,昔日好友摇身一变,变得有钱又厉害,还娶了特别精英的漂亮媳妇,一看就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吴静珊两口子也是,吴静珊显然和陆甄仪是同类人,虽说小武只是首都的一个小警察,但也比他有见识,比他强。
所以,虽然大家都很亲切,虽然地震之后同舟共济,他还是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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