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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出对‘无后、不孝’行为免责离婚的支持,那么,如果没有对婚姻的定义达成共识的话,张天如等人又该如何反对呢?
——当然,不是说除了张天如就没人反对这条款了,事实上‘不孝’条款被政府吏目代表坚决反对,因为毫无疑问,认定不孝这项极为艰难的工作,肯定要落到吏目头上,而且这种主观性很强的东西,注定会给他们惹来一身腥,所以他们疯狂的从实操角度反对把这种条款加入法典之中。法典里每一个条文几乎都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反正总有人在坚持反对,就没有什么是能顺利通过的。
“但如果婚姻就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缔结,也不是为了照顾老人缔结,就只是为了让夫妻二人能把钱合在一起用——还要通过婚书来规定合在一起用的方式的话,那……那……那何必结婚呢?”
当然了,张天如的观点也遭到了极其强烈的反对,如果不是有六姐的认可,根本无法作为法典的指导思想之一而被确立下来,他不得不反复强调,这条思想不是他自己胡思乱想出来的,而是他从仙界的婚姻法中总结出来的:从仙界的《婚姻法》来看,仙界的婚姻既不包括夫妻双方身体的忠贞——没有一个具体条款对这一点进行保证,也不包括对后代的生育,更不包括对老人的合作奉养。
——仙界的《婚姻法》从头到尾就保证了几个点:1大家都是可以结婚的——健康、独立,未婚;2大家都是愿意结婚的——自愿;3结婚后大家的财产就得合在一起用了,如果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得帮助,两人一起生的小孩也都要一起养,几乎就只是这几点而已,之后再有说的就是怎么离婚,怎么分财产的事情了。所以,仙界的婚姻就如同他所说的一样,是两个成年、独立的个体进行的财政联合行为,和感情、生育其实完全没有丝毫的关系。
那么,根据六姐的指示,法典虽然要找平衡,但基本思想要倾向于仙界,张天如就有了充分的理由来坚持自己的见解,最终他也获得了成功,并且在专家组带起了一股解读归纳法典思想的潮流,很多专家发现,如果不用心学习法典,他们的工作就完全无法展开,于是只能一边现看大量法典来总结仙界立法的习惯,同时想方设法地教导其余委员,说服他们这就是仙界的逻辑。
这种边学边教的感觉,说实话一点都不好,因为大部分专家也仅仅是刚从敏地过来没有几年,唯一一个有多年法典学习经验的专家,是谢六姐的表弟,但他本人沉默寡言,就张天如的观察来看,估计也就只是看过法典而已,并没有学到什么——这当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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