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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日子过得规律,东谷县的人,却有点不习惯。
言大怎么不整天在街上晃荡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言大去了哪里!
难道真像赌场的人说的,言大为了卫家少爷,决定不当打手好好过日子了?
言景则可不知道东谷县的人,竟然开始“想念”自己了。
他抄的书越来越多,就觉得原本在他面前的,朦胧的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
之前他只有原主的记忆,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但现在,他懂的东西越来越多。
他还发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他除了抄书以外,还看各种书,话本、游记等等,什么都看,看多了,有些书的意思,自然而然就懂了。
更别说,还有卫凌修给他讲解了。
言景则越学越想学,他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抄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白天工作五个时辰,能每天稳定抄写两万字。
他甚至还开发出了自己的另一项本事。
他可以模仿别人的字。
他的字,是模仿卫凌修的写的,一开始他只会写这样的字,但写着写着写多了,他的字就慢慢变了,再后来他在书店里看到几本拓印的字帖……
言景则在很短的时间里学会了掌柜的说很难的字。
掌柜的:“……”
言景则这字,都能写了字帖让人去临摹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妖孽的人!
当言景则把时下最流行的字写得堪称完美之后,就用这笔字,抄了一本《三字经》。
这是他最熟的一本书,刚开始用新的字体写字,他下意识地就写了这本书。
写完之后,言景则又自己把书装订起来。
一开始这活儿是让别人去做的,后来他觉得麻烦,就自己学了,每次抄好两千字,他就会起来走走,还会顺便把抄好的书装订好。
因为他抄书从不出错,到后来,掌柜的甚至都不检查了,他抄好了就直接拿去卖。
毕竟一个个字检查过去,也挺麻烦的。
这会儿,掌柜的来了一趟,就顺便把言景则刚抄好的书拿走了,还有点疑惑:“怎么又抄《三字经》了?”
这书虽然好卖,但卖不上价格!有些书一本就要一二两银子,这书只卖三百文。
而且言景则之前抄过很多本,最近都不抄这书了。
“练手。”言景则道,继续抄书。
掌柜的也不打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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