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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婉婉接起自己那个早该淘汰的手机。
“妈妈,今年圣诞节,您能来看我么?”儿子的蹩脚的中文透过电话传到了她的耳畔。
“我很想去看你。可是……大概明年,明年可以过去看你的。”现在,机票钱都凑不出来。
“哦。那我提前祝您圣诞节快乐。”早熟又寂寞的男孩强打起精神说了几句,然后就把电话挂掉了。
儿子的监护权归方逸臣,离婚后,方逸臣就把孩子送去了米国。
所谓的一大笔钱的赔偿只有十万块。余婉婉很有骨气地没要他的钱。那时候,她想着爱情没有,男人没有了,至少还有骨气有自尊。
却不想十多岁开始谈恋爱,结婚后就当家庭主妇,跟着方逸臣到处拍戏。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离婚后的余婉婉又能做什么?
五年来,她从来不敢让自己多想,她当过剧务,做过杂工,在演唱会打过灯光,攒钱学了点化妆技术,做过群众演员,一上场就死能混到红包那种……
五年来,她拼命地努力工作,赚到的钱,只能保证饿不死自己。拼命攒下点钱,全部用来跑去看她的儿子,和他打电话联络感情。
她也想跟她儿子在一起,陪伴他长大。而不是,让他独自一人留在美国。可是她却没有那个能力。她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
余婉婉把泡面的碗放进水槽里,慢慢地冲洗着……
突然一看镜子,才发现,她虽然才30岁却已经老了。她的鬓角已经白了,她的眼角布满了皱纹。她的脸色发黄,一脸死气沉沉地样子,她的眼神里都是怨气与不甘……没有任何对生活的热情。
她十几岁的时候,也是个拍过广告的小美女。那时候,她拍了一瓶眼药水的广告,看过的人都说她的眼睛很美。那时候,她甚至被称为电眼女孩。十几岁的时候,就有男孩在追她。
那时候,她也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性。
她长大了,叛逆了,十五六就开始玩早恋。高中没毕业,就不顾父母的反对,跟方逸臣住在一起。
从小到大,她一直很不喜欢她母亲。她母亲一直对她灌输着,女人的容貌很重要,最好趁着年轻找个好男人。婉婉长得漂亮,就肯定能找个有本事的男人。至少不要向她过得那么苦。
母亲总是嫌弃父亲没本事。嫌弃他赚不到钱,他们一家只能住在60平的房子里。
可是,她父亲却一直对她母亲很好。他不介意她发牢骚,不介意她不会做家务,他纵容着她大小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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