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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我会很听话的。”
“……”
车子里再度陷入沉默。
“等路通了,我送你到前面的镇上。”
姜霓没接话,前面小镇就是康林镇,是她这程的第一个目的地。
车门被推开,秦砚拿了仪表台上的烟盒下车。隔着暗色的车窗,姜霓的视线落在男人身上,他唇间咬着烟,微微低颈,去够打火机的火苗。
雪山巍峨,东方既白。
淡白烟雾散开的一瞬,和漫无尽头的雪色连绵,描摹着男人英隽的侧颜。
姜霓看他的脸,看他指间的烟,还有修长明晰的指骨。那指腹上有薄薄的一层茧,磨在皮肤上,能生出不可言说的战栗。
让人上瘾。
“啪——”
很轻的一声,有什么东西从羽绒服的包里滑了出来。姜霓弯腰去捡,一本军官证。
红底的证件照上,男人穿着笔挺的军装,同色系的领带压在军衬的领口,严丝合缝。
依然是寸头,五官英俊深邃,比起穿便服的样子,多了份凛然正气。
姜霓的视线扫过姓名栏——秦砚。
原来他叫秦砚。
再看年龄一栏,比她大了足足五岁。
他的生日在一月。
*
酒店里,姜霓收回思绪,俯身拿过桌上的那本诗集。
泰戈尔的《飞鸟集》。
小的时候,妈妈最喜欢给她念诗,尤其是泰戈尔的飞鸟集。妈妈最喜欢生如夏花,常说:“人这一生,就应该如夏花秋夜,生而绚烂,死于静美。”
彼时姜霓年纪尚幼,并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后来渐渐长大,她也终于理解,妈妈这一生,当真践行了她最喜欢的一句诗。
她过世的时候,不过二十五岁,夏花一样绚烂的年纪。
但姜霓不喜欢这首诗,她喜欢另外一句。
姜霓翻开诗集,泛黄的纸页上印着小小的铅字——我是一只旷野的鸟,在你的眼里找到了天空。
眼前浮现出一双眼睛,瞳仁漆黑,眸光深沉。
他出现在她生命里最荒凉的一段时光,予她缺失多年的温暖和安定感,让她时隔多年依然贪恋如初,哪怕饮鸩止渴,飞蛾扑火。
他说:姜霓,别得寸进尺。
姜霓仰头,将诗集盖在脸上。
得寸进尺吗?
不是,不止。
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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