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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所以就故意经常念叨王季礼可怜,家里连束脩的钱都拿不起。又说可惜自己家里太穷,否则就算偷也要拿给王季礼。如此这般在赫儒依身边念叨,赫儒依也就产生了偷钱的念头。
然而刘小乐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她打小就喜欢王季礼,两家相隔不远,在她看来是比刘小乐还青梅竹马的。王季礼生的漂亮,学问又好,村里人都说他是能有出息的。可是她比不上赫儒依见多识广,就只能另辟蹊径,把自己打造成温柔知心的模样,总归这些年在王季礼心中也算能与赫儒依一较。
这次,亏得有这样一次机会,赫儒依向来是蜜罐里长大的,不知疾苦,也无城府,所以当她说自己哪怕是偷也要给王季礼凑束脩时,赫儒依就下手了。赫儒依把钱给王季礼的时候只说让他先用,王季礼便十分感恩。待自己无意中提到赫儒依是从家里偷来的钱时,王季礼便觉得赫儒依也不过如此了,一直是他高看了。因着实在差这份银钱,就拿着了,可是心中始终是不舒服。加之自己在一旁可惜,希望赫儒依悬崖勒马等话的说出,王季礼就只觉得自己善解人意,原本他家就在两个女孩之中挑选,有了王季礼对她的肯定,二人的婚事也算是板上钉钉了。
想到这些,刘小乐的脚步也轻快起来。
这边,张氏也听到了赫儒依两人的对话,深觉这刘家丫头太过欺人,但一想这银钱本就是打了鸭脑袋拿不回来了,这么卖一个好也不错,又觉得赫儒依长大了,学会为人处事了。
却说这刘小乐离开赫家的时候已近中午,简单用过午饭后,张氏就说要带着小一、小二去田里掰点玉米回来煮,顺便挖点野菜回来食。一家人把两只狗拴好,又锁上院门就出去了。
这是赫儒依到古代以来第一次和张氏一起到自家田里。看到满眼青翠、十分茁壮的玉米竿上都挂着大棒的玉米,赫儒依也馋了,和小二争先恐后地往地里跑,挑选着自己看中的玉米。
挑玉米大家是都会的,挑选茸穗下嫩上焦的玉米是最为鲜嫩可口的,但是为了保证不小心掰掉了没长成的玉米,还是要把玉米厚厚的外衣划一个小口,再用指甲戳破一个玉米粒,看看是不是迅速反浆,如果是的话,才是最好的。
赫重瑞是个心细的男人,这一共就两亩的玉米地还种了两垄早玉米,专供夏季煮着吃的。掰了十棒玉米之后,赫儒依又把没了玉米棒的玉米秆用镰刀割了下来,防止别人趁虚而入,偷她家的玉米。
都弄好后,又和小二一起,帮助张氏挖起野菜来。
其实这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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