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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选择了成为驱魔人。你不也一样地想不开么,康斯坦丁先生。”
金发男人一哽,居然对此无法反驳。
“……我可不一样。”他小声嘟哝,“你又不知道我经历了些什么……”
“那是您的事,我无意去了解。”简一句话噎死人,依旧面无表情,“更何况,我加入了教会,这也意味着:我遇到您这种人的几率更小。”
至少,即便同伴别有用心,也不会满脑子想着如何卖队友获取利益。这份工作虽然充满危险,也永远不会为人所得知,但拯救一个灵魂所带来的成就感是任何其他工作都无法比拟的——相信康斯坦丁即便饱受困扰噩梦缠身,也愿意坚持下来的理由也是如此。
约翰·康斯坦丁的确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但也绝非是一个纯粹的坏人。他与生俱来的天赋注定他一辈子都将活在无法摆脱的黑暗虚空之中,而他所经历过的那些事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当一个不被人喜欢的家伙,就不会过多感受到失去他人的痛苦。他在四处漂泊,愤世嫉俗,嘲讽他人和惩罚自己的痛楚中去获得快-感,宣泄不满,只出于一个他不想承认的理由——
负罪感。
他曾经为了拯救“饥饿”恶魔所控制的城市,用魔法将恶魔封印进了自己的挚友体内,即便他知晓这会令对方生不如死,且永远无法解脱,但这是唯一的方法。他做着这件事的时候面无表情,看上去淡然镇定,但深夜时,他却会“看”到那些自己曾经为了救人而出卖的朋友们,那些受害者的幽灵在他眼前不断闪现,他面对他们残破不堪的脸是如此回答的:“你们别妄想我对自己做的事情产生负罪感!就算有什么负罪感也是由我一人来承担!我才是不得不对付它们的人!你们已经死了,走的时候记得把门关上!”
他总是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玩世不恭的痞子嘴脸,却因为自己所做的事而整夜辗转难眠。他这辈子做过的最多的一件事情,除了抽一口香烟,就是睁着眼等待黎明。
他厌恶的并非是简,驱魔人,教会,甚至恶魔这个东西。他最厌恶的是自己。
而这一切,他觉得简都不会知晓,他也不指望她能理解,更不想她知道他的所有过去——至少,现在她对自己是嫌弃,是不屑,是轻视,却不是疏远,这已经算得上是最好的结果了。
他不需要同情,即使是来自上帝的怜悯。反正,他迟早是要下地狱的,那里早早就为他留了一个空位,期限是永远。
面对简毫不留情面的回怼,康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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