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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瓜,饥一顿饱一顿,在自己的“劳动所得”里,拼命捱过一天,又一天。
但他自认为不是小偷,每次吃完偷来的东西,都狠狠一抹嘴角,心说:等着,等炼小爷爷发财了,给你们赔双倍,乘以二!
可惜发财遥遥无期,有一天,正缩在小胡同里大口嚼着偷来的馒头时,又被打了。
这一次,都没看清打他的是什么人,只觉得好多双脚从天而降,踩他的头、胸、肚子,还有包子,呵斥他的人嗓音尖细,还没变声,应该也就十三四岁,吼他:“敢在这儿偷,不知道这几条街,是我们‘七匹狼’的地盘吗?要偷,滚远点偷。”
原来不止讨饭,贼也是有地盘的。
他被打得眼睛充血,鼻子也流血,那群人走了之后,他吸着鼻涕鼻血,捡起那个被踩得乌黑的馒头:根据他的生活经验,揭去了外头的那层脏皮,里头还是干净的,还能吃。
他一边啃馒头,一边为自己打算将来:滚哪去呢,没地方可滚了,哪都有地盘,哪都有拳脚。
他得想办法,如何能继续在这儿又偷又讨,还不被打。
一个馒头吃完,他盯着自己破了两三个脚趾头的球鞋,眼前一亮。
他可以跑啊。
只要跑得足够快,永远不会挨打,因为打他的人,都追不上他。
从此,城区的大街小巷,常见他疯跑的身影,被逮到过两三次,每次都是臭揍,但揍得越凶,动力越大,他下一次,就会跑得越快。
渐渐的,不挨打了,因为失主是跑不过他的,犯不着为了包子馒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那些二流子混混也跑不过他,通常都是追了几条街之后,摁住膝盖气喘吁吁,嘴里骂骂咧咧:“这小兔崽子,特么跑得比狗还快。”
承他们吉言,江炼遇到况同胜那一次,是有生以来发挥得最好的一次,真跑赢了狗。
那次,正赶上一家办丧宴,做贼的最爱红白两宴,因为进出人员复杂,方便下手。
江炼混迹其中,先为自己搞了两块饼,又忍着烫捞了根鸡腿,刚攥进手里,有人大吼:“抓贼啊!”
事后才知道,那人是丢了钱,三千块,当年的三千块,可不是个小数目,嚷的贼也不是他,但做贼心虚这事是真的,他浑身一个激灵,撒腿就跑。
立刻成了最显眼的靶子。
丧宴上都是亲戚朋友,那还有不同仇敌忾的?不及问清事由,呼啦啦追出了一群,还放了狗。
长长的田埂上,就此展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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