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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足用了五日,桃溪河里共起出了二十四具的尸骸, 最早一具已成森森白骨, 县衙特地清出四间屋子作停尸之用,守尸的差役不敢独自守夜, 捉对喝酒才捱得天明。
这二十四具尸骸沉尸河底, 年月日久,鱼虫啃噬,面目全非,难辨真容。苟家又与前几任县令互有勾结,身契销毁,人世间竟无这些人的来历。姓甚名谁? 多少年岁?来自何处?
张了告示认领, 是否有儿女在苟家为奴又失踪的?却也毫无音信。
只王三记忆好,指着一具女尸, 捂了口鼻,道:“她面目溃烂, 小的也不太肯定,前几年卖与苟家一个叫曾阿九的小娘子,下巴仿佛也有这么颗痣。记不清是四桥村还是双弯村人了。”
施翎去查,双弯村确有姓曾的人家, 也确卖了家中女儿为奴。保长叹道:“他家原不是本地人士,当年遽州水灾, 逃难而来在这落了户。眼下家中却是无人,二老身故,一子投兵, 一子不知去了何处学艺,另一子染病身亡,二女卖了一个,另一女不知嫁与何处。”
施翎带保长认尸。
保长只摇头,道:“如何认得?这尸骸非人模样,阿久卖时年小,我只记得她细瘦可怜。”又道,“生得颇好。”
桃溪惊天的命案,闹得一县人议论纷纷,沿河人家生恐水中生怨魂,拿了纸钱烧化,只求他们安生投胎,若不瞑目,冤有头债有主,找那凶手算账,莫伤及无辜。
家有顽童的更是三令五申,拳脚恐吓:不许在河边乱走戏水,当心被拉了当替死的鬼。
又有两家后怕不已。
一户便是李家,小李氏被媒人说与做妾,两家去处,一处是苟家一处是苏家。小李氏青春,自不愿与白发老翁同鸳帐,倒是大李氏对女儿道:苏家虽老,身边拢共只你一个。苟家年青,家中不知多少美妾,十几只手朝锅里抓住饭,你能捞得几口到肚。
小李氏听得有理,这才去了苏家。
她在苏家伴了苏老翁,身边睡着将死之人,皮肉垂老,心中不知多少悔恨:应去苟家做妾。
苟家案发,她在家中惊得一夜未睡,真是侥天之幸,躲过一劫。若是做了苟家妾,说不得自己也要做水中鬼。
另一家却是赖屠户,赖家娘子欲把女儿嫁与何家不成,又与何家娘子顶牛骂嘴,生一肚子的气。暗自许了宏愿:要将女儿嫁与比何家更富贵的人家。
媒人胡四娘得知后上门道:这桃溪富户,比何家富贵的不过几家,正头娘子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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