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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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鞋都不配!
谁好好的跟着亲爹在首都享福,能突然灰溜溜滚回老家来?
嘴上吹牛说住不惯首都,吹不惯那里的沙尘暴,吃不惯那里的臭豆汁儿,屁嘞,肯定是被赶回来的!
大队支书翻着老白眼,抽着烟卷,不搭理他。
陆绍材看大队支书和大队长都不附和他,顿时讪讪得很没劲,假装翻了翻陈年旧报纸,再把各生产队报上来的账目胡乱弄弄,脑子里却在盘算:二叔这是想开了,承认三弟没了?那丧事儿……可得大办,到时候自己这个大堂兄当主持,不得多收一大笔丧事礼金?
县里干部来不来?来的话自己是不是能趁机巴结巴结?
县里不来,那公社书记和主任肯定得来,到时候自己好好恭维恭维。
其他不少人得来吧?他们不能空手来,肯定得带礼金吧?
这个礼金是不能给二叔的,自己主持就让自己婆娘和儿子收着,回头可以给大儿子当聘礼娶媳妇。
他想得很好,压根儿就没把大队长说的“陆老爹要求丧礼简办不举办追悼会只要坟地”这个事儿放在脑子里,他只按自己以为的来设想,越想越觉得可发财的机会不少。
陆绍棠可是烈士,追悼会收一笔,那头七不得上坟?以后清明节不得扫墓?
县里公社不得定期往陆家送抚恤品?
别的不说,一年给五十斤白面、十斤油、十斤肉、几斤棉花、两匹布不算多吧?
他越想越得意,坐在椅子上身体后仰,穿着皮鞋的脚搭在破旧的办公桌上,得意的时候两只脚一点一点的,椅子就往后仰得只有两条后腿着地,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嘎声。
老支书气得起身背着手拉着脸哼哼着走了,他娘的,咋不摔死个瘪犊子!
*
从陆家庄去县城虽然有四十多里路,可方荻花力气大,骑车快,林姝觉得没多久就到了。
这要给自己,怕不是得骑两三个小时?
这差距。
关键人方荻花脸不红气不喘的呢。
方荻花不是那种进城紧张得嘴巴跟被万能胶粘住一样张不开,更不知道迈左腿还是右腿的乡邻们,她见人先打听新华书店在哪儿,直接赶过去一点都不浪费脚力。
林姝:“娘,咱先去医院。”
方荻花:“书店近,就搁眼目前儿呢。”
这时候新华书店朴朴素素两间小门面房,门口还摆了小人书摊儿,有四五个小孩子坐着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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