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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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名。
18岁那年,他离开了家乡,带着心中的梦和他那把破旧的电吉他,独自一人来到bj。他开始在酒吧驻唱,白天在工地做体力工作,晚上则在各种小酒吧驻唱。在酒吧的暗淡灯光下,他唱着关于不甘的怒吼的歌,在都市的夜晚,为人们带来热血和力量。
只可惜摇滚乐一直是小流派,从未起过波澜,他的努力,被市场嘲笑,不认可。
但所幸!百春集团发掘了他!给了他一个机会,让他在这个摇滚即将打开市场的变革期,给了他一个舞台。
在于显超的设想中,李疾的形象要和麦子善有所区别,要有自己标志性的特点,比如皮衣,比如来个长发,再来个永远不取下来的墨镜。
这么一套打扮下来,比麦子善还摇滚呢。
而这个人选,于显超在被任命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准备了。
在他挑选完所有的摇滚部门人员后,就马不停蹄地去决定最终人选。
邢伟看着于显超忙碌的背影,满脸都是欣赏。
这个人,真的是争分夺秒,完美地契合企业文化。
……
于显超面前坐了三个人,这三个,是经过他层层试镜,选出来的‘演员’。
饰演摇滚人设的演员。
第一个最年轻,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外面是个亚麻色的加绒服,大学毕业三四年后,一直待在酒吧驻唱,唱了三四年,把自己嗓子唱哑了,还没有出头。
第二个有三十多岁,脸型有点方,看起来像是嚼槟榔的那种人,这个人是正宗的摇滚乐手,自己作曲的那种,活了三十多年还欠一屁股债的那种。
第三个,外表上看起来比较年轻,但其实也三十多了,带了个运动帽,把自己的眼睛都遮住了,他纯粹是有个好嗓子,于显超相中了他的嗓子,沧桑带有力量,很适合摇滚乐。
于显超坐在他们三个人面前,一言不发,让气氛有点紧张。
“你们知道被我挑中意味着什么吗?”过了好大一会,他问道。
三个人都变得更紧张了。
他们知道,一旦被挑中,那就是彻底摆脱过去,成为一个全新的自己,是无尽的财富,是想都不敢想的生活,让自己整个人生,焕发生机,甚至可能,成为明星。
三人点点头。
于显超又不再说话,手里面转着笔,观察着这三个人。
这三个人的简历,过去,他全都一清二楚了。
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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