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凌星就已经考虑好后面的路。
就算是包子摊生意不好,他还能卖别的。
眼下他本金足,不像一开始的时候,没钱寸步难行。
他想要再开一个新的吃食摊位,完全绰绰有余。
若是有人又看上他的新方子,那赵楚平就是前车之鉴。
可以说,只要是云水县一天不换县令,就不会再有人想不开要来抢他的方子。
除非,那人的背景势力能大的过县令去。
沈归听明白了,仰头感叹了一声,“还是当官好啊,我要是当官就好了保准负责哥夫不再受那窝囊气。”
沈呈山闻言哼一声,“你死了这条心吧,抓周的时候,你一把把书给撕了。
不仅撕了,还直接丢地上去,然后抓个胭脂盒子。”
天知道这小子当初第一下抓书的时候,他有多高兴。
结果呢?
纯逗他老子玩呢。
说起胭脂,沈呈山到现在也想不通,那玩意到底是谁放上去的。
这还是沈归头一回听到自己抓周时候的事,他感到新奇又陌生,“胭脂?我抓那个干什么?”
“谁知道你啊。”
沈呈山如实评价道。
“什么当不当官的,只要家里人都健康平安,全须全尾的在一处,比什么都好。”
徐有芳被勾起难过的记忆,打断了父子二人的谈话,眉头轻皱,带着些愁绪。
以前的事情,沈归没有印象。
那时候他才三岁。
不过抄家灭门这种事,不管有没有印象,总归不是什么好记忆。
他连忙闭嘴,有些心虚的低头。
又说错话了……
包子摊终于能够正常的出摊,凌星高兴的晚上都没有睡好觉。
之前每天雷打不动的出摊子,也会觉得累,会有想要放弃的时候。
尤其是下雨天,山路难走,油布棚子另租一个时辰也要十文钱,客流量还会减半。
现在他只觉得,之前平稳的生活最好。
就算是少赚些,至少睡觉能睡踏实,也不用担惊受怕。
每天赚多少,心里都有数。
想要什么,算着铜板攒就是。
反正总会攒到的,而且说起来,他赚的也不算是少。
今晚睡觉终于不挤,沈来睡得四仰八叉,丝毫不像凌星,睁着眼睛后半夜才睡着。
没睡多久,人就起来要去出摊子。
一路上他都在打哈欠,到仓库的时候才清醒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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