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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烟雾,返回亚空间。
放血鬼的地狱之刃都是好东西,但它有个特性,就是装备后无法取下。
想取也不是不行,用一把品质更好的地狱之刃来换。
此外,就只能把手砍了。
从硬件上来说,莫里斯完全可以用右手去装备那把地狱之刃,平时把手拆下来,换上备用义肢就行,但这剑很邪门,所有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恐虐的剑。
对敌我识别系统将是个巨大考验,像是战斗修女、审判庭这些友邻单位可能会把自己错当成叛徒。
臣对陛下可是忠心耿耿的!将来史官哪怕不写《真理之杖世家》,也得专门开一篇《莫里斯列传》吧,要是被当成奸臣,那不是太冤枉了吗?
为了自己的名节,莫里斯只能忍痛放弃地上的神兵。
他将右手搭在动力剑的配重球上,轻轻握住,调整着兵刃的重心,摆出牛式。
牛式要求双手举到头顶,剑尖直指对手的头,但对手尚未登场,因此莫里斯只能将传送门当成假想敌。
如果是放血鬼,那就直接突刺对方的脸,他的速度比放血鬼要快,即使是放血鬼中的精锐“鲜血收割者”也不一定扛得住超究武神三蹦子状态下的突刺。
想到此处,莫里斯用意念将动力背包的输出功率调到最高,震动透过背甲传到他身上,让他不由得想起了昔日的辉煌战绩。
他当兽人军阀的时候,穿的也是这般震耳欲聋的动力甲。
触景生情,莫里斯不由暗自祈祷道:“搞哥毛哥,两位大佬,你们可一定要罩着小子啊,waaaaaagh!!”
他还没哇完,一颗水缸大小的头颅从传送门中探出,惨碧色的皮肤浮肿肥硕,上生一对木质长角。
莫里斯赶紧抓起挂在腰上的头盔,赶在那一阵恶臭传来之前让自己回到密封状态。
哈哈大笑的胖子如同肉山般从传送门中蛄蛹出来,他的体型太大了,肥硕的腰际甚至卡在了门口。
环绕着这胖子的小精灵们围着他又唱又跳,嘲笑着胖子。
是的,是小精灵,它们必须是小精灵,如果承认它们是成精的大便,会让莫里斯吃不下晚饭的。
肉山不以为意,依然大笑着,他的笑声难听且浑浊,而且像是有一口老痰卡在喉咙中,莫里斯听着就浑身难受。
来者是一头大不净者,慈父纳垢座下的大恶魔。
大不净者艰难地从缝隙中挤过一只左手,浑似胖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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