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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快地说:“要感谢的是主。”
当舞台上只剩下牧师一人,他端详着手心里那只画眉的尸体,自言自语:我去念神学院之前,是个魔术师。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也许是在机舱里的灯光突然调暗之后不久。
每个人的座位上方,那盏小小的阅读灯像是久病之人衰弱却又带点柔情的眼睛。狭小座位里,猝不及防地跌进睡眠中,再醒来的时候,必须忍受着睡意撕扯出来的类似宿醉的晕眩,把手放在脖子后面,亡羊补牢地揉一揉它,以拯救我疼痛的颈椎。我想知道我大概睡了几个小时,可是手机却不能打开——对于不戴手表的人来说,手机关机就意味着丧失所有时间的判断。视线所及的地方,倒是看见一只潜水电子手表的巨大表盘,被戴在一只细细的手腕上——是个坐在我邻座的小男孩,十三四岁的模样,很俊俏,一看就是混血。关键是,这孩子在聚精会神地阅读着我的那沓剧本,打印稿的A4纸散落在我们的座位之间,那团皱起的毯子上。我想我睡着的时候,它们滑了下来,被还清醒的人捡起来了。
他发现我醒来了,睫毛一颤,把手上那张纸轻轻地放回我的膝盖上,用清晰的法文说:“不好意思。”
“没事,随便看吧。”虽然对方是个孩子,但是我依然使用了主语应该是“您”的动词变位。我喜欢这个懂礼貌的小朋友。
我想是睡眠缩短了我的智商。因为我手上的剧本明明是中文版,他都能阅读,所以我为什么一定要跟他讲法文?其实这是多年来悄然形成的一种自我保护,我不轻易跟人讲我的母语,似乎这样就更安全。
“谢谢。”他率先换成了中文,发音纯正,不像一般的混血儿——不过也许是因为这句话过于简单,我知道,我总是凭借浅显的印象对人下判断,这是个要命的缺陷。
“你觉得这故事好看?”我问他。
“嗯。”他点头,神色腼腆。
“你看到哪里了?”
“牧师其实是魔术师。”——“魔术师”那个词也许他不会讲,他说的是法文。但是他凭借着故事的情境准确地判断了情节,聪明的小孩。
机舱里的灯突然亮了,空姐推着饮料车徐徐走过来。那代表着即将派发早餐,也就是说,快要降落了。
我打开了遮光板,额头不由自主地抵在舷窗的玻璃上,那种云端上的冰冷总让我想起“琼楼玉宇”这四个字。但是——波音767这种造型的琼楼玉宇会不会太难看了点儿。十九岁那年,我第一次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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