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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的痴迷,舒适的地毯与华贵的征袍影响不了战争走向,而主帅在战局投入程度,却直接关系到战争的胜负。
一字不落地翻了两遍,格根放下了战报,快步走到伯颜的帅案后。那里挂着一份新绘好的羊皮地图,地图上,敌我双方位置、攻击迂回的路线和方向,标识得清清楚楚。在淮南东路靠近六合附近,接连打了几个红叉,其中有两个力透纸背,显然是伯颜带着怒火打上去的。
格根以大拇指和食指为尺,在几个红叉之间量了量,又估算了一下陈吊眼部与诺敏所部人马之间的距离,沉吟片刻后,摇着头发出几声苦笑。
“来,先换了战袍,别着了凉。你可是咱们蒙古军中唯一还穿布袍的将军了!”伯颜亦摇了摇头,不问格根对策,而是将话题扯到了他处。
“谢丞相赐袍!”格根施礼,接过丞相亲卫递过来的绸袍。地道的苏绸贴在皮肤上有一种非常细腻的感觉,很舒服。随着帐外吹进来的风,衣角前后飘摆,居然把一个沙场武将衬托得身上生出了几份儒雅气。
“这,这可比我那棉袍子凉快多了,也干爽多了!”格根用大手摸着自己的袖口说道。他族里穷,人又清廉,数年来征战所得大部分送回了部落,所以手头一直没什么积蓄,无钱享受南方汉人的奢侈品。这倒让他在诸多豪门出身的将领中显得与众不同,少了几分浮华,多了几分沉稳。
“绸缎这东西,在咱们草原上穿,又滑又凉,绝对没棉和毛来得实在。在大江两岸,却是最适合不过,干爽透气!不同的东西,就要用在不同的地方。用人么,也要量其才,取其长而避其短!”伯颜笑呵呵地说道,如不是满帐篷的兵戈之气衬托着,光看神情,真的像一个老人跟自己的子侄辈在唠家常。
“丞相说的极是,格根受教了!”下万户格根无端红着脸,讪讪地答。数日前他曾献计,劝伯颜以重兵先击溃陈吊眼以稳定后方。伯颜采纳了他的计策,却不肯让他领军,而是让上万户诺敏带兵前往。这让格根觉得很不公平,私下里也没少抱怨伯颜处事不公。听今天伯颜关于“丝绸使用地点的”的评论,格根知道,自己那些牢骚话已经被人添油加醋报告给丞相大人了。
正在忐忑不安间,又听见伯颜笑着问道:“若是我派你去替代诺敏,你能快速剿灭陈吊眼么?”
听了这话,格根的心猛地一跳。本能地想大声说一句“末将愿往!”可话到了嘴边,又被理智强压了回肚子。伯颜为什么不派自己而派诺敏领军,其中原因格根也很清楚。统领五个万人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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