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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备车。”
奥德里奇收起笑容,与漂亮女郎擦肩而过,顺便从其手中抽走银白色细剑:“我要去玛拉卡斯拜见艾灵顿阁下!”
林重丝毫不知自己被奥德里奇记恨上了,并且后者准备向顶头上司告状。
其实就算知道,林重也不会在意。
区区蝼蚁,弹指即可杀死,又能掀起多大的风浪?
在林重的对手名单里,奥德里奇根本排不上号。
离开埃尔巴里前,林重花一万鹰元买了辆半新不旧的越野车。
从林重手里接过崭新的钞票时,那位原本有些将信将疑的车主可谓喜出望外,好像占了天大的便宜。
他唯恐林重反悔,直接把钞票往裤裆内一塞,又把车钥匙丢给林重,头也不回地跑了。
“这辆车最多只值三千鹰元。”
西蒙绕着越野车转了两圈,作出判断:“发动机、传动轴、车前灯甚至方向盘都换过,暮先生,你买亏了。”
“无所谓。”
林重满不在乎地耸了耸肩膀,即便周围没有其他人,他仍旧忠实于自己所伪装的角色:“我花钱只是为了让自己高兴。”
说完,林重曲指一弹,车钥匙飞进西蒙怀里,而他自己则打开后排车门,搂着皮箱往里面一坐。
“赶紧开车吧。”林重懒洋洋地催促道。
西蒙闻言,脸颊肌肉不由抽搐了几下。
一直都是别人给他当司机,他还从来没当过别人的司机。
“遵命,老板。”
拿着车钥匙踟蹰片刻,西蒙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坐进驾驶位,插入钥匙,熟练地启动越野车。
“不要叫我老板。”
林重双臂展开,脑袋靠着沙发,两条腿架在前排座椅上,姿势十分豪放:“我现在的身份是暮先生。”
“明白。”
西蒙点了点头,旋即一脚踩下油门。
“轰隆隆!”
伴随着低沉噪杂的发动机轰鸣声,越野车尾部喷出一股黑烟,朝前疾窜而出,展现出与外观截然相反的卓越性能。
除了有些颠簸。
就这样,林重和西蒙彻底将奥德里奇的事抛诸脑后,踏上了前往玛拉卡斯的旅途。
从埃尔巴里到玛拉卡斯,直线距离约为八百公里,按照越野车的平均行驶速度计算,大概要跑七个小时左右。
当然,由于罗摩丹国内的道路状况相当差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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